它比自行车省力;
比轿车易停放;
比公共交通灵巧;
当然,还有一个很主要的缘故原由——
“骑着我心爱的小毛驴,
它永久不会堵车……”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许多人
城市出行的紧张交通工具之一。
然而,部分经营者为了造孽牟利,擅自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给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利用带来了很多隐患。奉贤区市场监管部门就查处了一起为电动自行车造孽加装金属保险杠的案件。
案情简介: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司法职员在对辖区内某车行开展监督检讨时,创造其店铺内正在发卖的3台某品牌电动自行车的外包围加装有金属保险杠,而加装的金属保险杠对脚踏有遮挡,影响骑行功能。上述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显示产品质量均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能规范》,但外不雅观照片并无金属保险杠。经进一步调查确认,该金属保险杠由经营者自行加装,目的是为防止电动自行车表面划伤。经营者涉嫌造孽加装电动自行车,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备案调查。
法律剖析:
当事人作为电动自行车的发卖者,自行给电动自行车加装金属保险杠并进行发卖。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五)其他变动非机动车定型技能参数、影响非机动车通畅安全的拼装、加装、改装行为”和第二款“禁止发卖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的规定,构成造孽加装非机动车和发卖经造孽加装非机动车的行为。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惩罚。
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有哪些危害?
此类改装的电池绝大多数是由残次、废旧电芯拼装而成,短缺必要保护配件,极易引发失火事件。
根据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家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改装限速装置实现提速后,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加装后会遮挡视线,而且车身变宽占用路脸庞易对过往行人造成剐蹭事件。
本案中,当事人为电动自行车加装金属保险杠,一方面对脚踏板造成遮挡;另一方面会使得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增加,一旦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55KG,也极易造成人身侵害事件。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
(一)拼装非机动车;
(二)在非机动车上加装动力装置、车篷、座位、高分贝音响;
(三)改换非机动车动力装置或者改变排气装置的尺寸;
(四)拆除或者改动非机动车消音、限速、尾气处理装置;
(五)其他影响非机动车通畅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
消费者应如何精确选购电动自行车?
一看商家资质。要选择证照完好、市场信誉度较高、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购买车辆。
二看3C标志。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要仔细查验车辆是否有3C标志,切勿购买标识不清或者无3C标志的产品。
三看车辆信息。负责阅读解释书,重点查看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是否与ccc证书、合格证信息同等,配套附件是否完好。
末了,消费者务必要妥善保存发票、收据等购买凭据。如遇消费轇轕,及时通过12315热线或者微信搜索“12315”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
供稿:奉贤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