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师长西席先容,7月15日早上,他开车经高新区马营大道。“大概是7点53分经由高新佳园三期南门向西约50米的地方,溘然车剧烈地颠簸了一下,等车停稳,我下来查看,才创造是道路上一个井盖没盖上,车从上面直接开过去,导致轮胎爆胎和轮毂受伤。”李师长西席说,因道路上的井盖被移开,且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才让车辆避让不及,车辆右前轮、右后轮全部跌入井窖坑内,两轮全部爆胎、轮毂受伤。
事发后随即拨打保险路径交通事件报案电话,被奉告单独轮胎受损不予赔付。之后,李师长西席将车送至汽车4S店进行维修,于7月18日维修完毕,改换轮胎、修复轮毂等用度共花费2890元。
李师长西席回顾,由于井盖未复位,当时不仅他的车爆胎,阁下还有私家车也“中招”。
“我前后两次电话沟通,一次上门沟通,想着与掩护管理井盖的宝鸡市新城投资培植开拓有限公司联系评论辩论任务划分和赔偿问题,他们说是不予赔付。”李师长西席说,个中一次他投诉至市政府12345做事热线平台,宝鸡市新城投资培植开拓有限公司于8月3日通过电话口头回答不予赔付。
随后,就此事采访了宝鸡市新城投资培植开拓有限公司,一事情职员表示,他们公司确实是卖力高新二路到高新八路之间的井盖的维保和管理,事发时确实存在井盖没有复位的情形,当问及为何没有警示提醒标识时,该事情职员表示,目前他们在调查,待事情调查清楚后,会与当事人在一起协商处理。
陕西恒达状师事务所高等合资人、有名公益状师赵良善认为:如果轮胎爆胎直接缘故原由如李师长西席所述“是井盖未复位,且未设置警示标识”,则宝鸡市新城投资培植开拓有限公司作为井盖日常维保和管理者,未能及时定期维修检讨和通知,导致井盖分开原位置,且没有设置任何标识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为,属于未尽到维修管理责任,对付李师长西席车辆受损存在差错,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差错侵害他公民事权柄造成危害的,应该承担侵权任务。”之规定,承担赔偿丢失等侵权任务。
赵良善表示,李师长西席的丢失是否应由井盖管理者承担,需结合详细情形判断井盖管理者是否存在差错,如存在如上差错,李师长西席有权要求宝鸡市新城投资培植开拓有限公司承担赔偿任务,如该公司谢绝赔偿的,李师长西席可诉讼索赔,也可向井盖所属的市政部门进行反馈,要求帮忙办理。
华商报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