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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损害大年夜 以身试法驶不得

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有些人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却依然抱着侥幸生理驾车上路,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9月9日上午,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陡山中队接到缉查系统预警,一辆车牌为鄂WD的小型轿车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嫌疑,收到指令后,民警立即履行布控,并成功拦停。
经查询,创造陈某在2022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属驾驶证被吊销状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干系规定,民警对陈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惩罚。
孝昌交警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驾驶人持“证”上路,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