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
2.标牌尺寸:宽70cm×高50cm×厚4cm。
3.标牌材质:拉丝不锈钢(镜面边)。
4.标牌布局:标牌从上往下依次排列的是,“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标志”、“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站”、“NO.”、“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东经:°′″ 北纬:°′″”。(根据自动站的实际情形填写)。
5.字体字号:采取Photoshop制作,详细字体字号详见附图1。
6.编号原则:水站编号为四位阿拉伯数字,详细为:
(1)编号前两位数字,为各省(区、市)行政区划代码(六位)的前两位。如北京市为“11”,天津为“12”。
(2)编号后两位数字,为各省(区、市)内已建成的水站编号。辖区内有多个水站的,先按照断面名称首字汉语拼音字母排序,从“01-99”依次编号;若首字字母相同,则按照断面名称第二个字汉语拼音字母排序,从“01-99”依次编号。以此类推。
(3)新建水站编号在已建水站之后,编号参照上述原则。
水站标牌详细样式见附图1。
二、国家空气自动监测站标牌
1.适用范围: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屯子空气自动监测站、背景空气自动监测站。
2.标牌尺寸、标牌材质、标牌字体、对应字号均同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
3.标牌布局:标牌从上往下依次排列的是,“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标志”、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或“国家背景空气自动监测网或国家屯子空气自动监测网)”、“站”、“NO.”、“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东经:°′″ 北纬:°′″”。(根据自动站的实际情形填写)。
4.编号原则:
(1)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行政区编码(6位)+点位代码(3位)。点位代码按照现有点位代码命名规则,001-050为城市对照点,051-699为城市监测点。现有点位代码不变,代码不敷3位的,代码前加“0”补足3位。往后新建站点代码按照建成韶光的顺序依次向后编号。
(2)屯子空气自动监测站:行政区编码(6位)+8+(01-99)。
(3)背景空气自动监测站:行政区编码(6位)+7+(01-99)。
(4)其他分外功能站:行政区编码(6位)+9+(01-99)(凡不能编入以上三类站点的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点,如分外区域监测点,全部归入此类)。
(5)上述(2)-(4)中,各行政区内每个类型的空气自动监测站末了两位数,按照建成韶光的顺序从“01-99”开始向后编号。
空气站标牌详细样式见附图2~附图4。
三、环境监测车标识
1.适用范围:环境监测业务用车,底色为白色。
2.标识内容:“环境监测”四个字+“环保标志”图样(详见附图5)
3.标识尺寸:附图5所示图样为标准尺寸,可根据车辆不同按比例缩放,担保与车身折衷。
4.标识字体:“环境监测”为方正综艺字体,环保标志里的“中国环境监测”为华文新魏字体,“ZHB”为Arial字体。
5.标识颜色:详见附图5。
6.标识材质:喷漆或贴膜(材料户外耐久性应在5年之上)。
7.粘贴位置:标识粘贴在汽车的两侧中间位置,“环保标志”图样粘贴在前,“环境监测”四个字粘贴在后,哀求位置折衷都雅。
列举常见监测车标牌详细样式见附图6~附图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