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沧县奕鑫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冀J866T登记重型自卸半挂车。
对此,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24年6月13日决定给予沧县奕鑫运输有限公司如下行政惩罚:罚款公民币1万5000元。

沧县奕鑫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15000元

沧县奕鑫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违规行为。
对此,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24年6月13日决定给予沧县奕鑫运输有限公司惩罚,罚款公民币1万5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