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速公安通化分局巡逻四大队民警对一辆号牌为吉EEC61的小型轿车检讨时,创造驾驶员李某未系安全带,民警责令其当场改正,并哀求李某出示驾驶证合营检讨。当听到须要出示驾驶证后,李某感情激动,表示自己已经系好了安全带,为什么不让自己离开。这一反常行为引起民警疑惑,民警随即将李某带至司法站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李某的驾驶证状态为超分、扣留、停滞利用,不具备驾驶资格。面对证据,李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称由于自己平时遵法意识不强,屡次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致使驾驶证记分超过12分,且未在规定韶光内通过干系的学习考试,导致驾驶证被停滞利用。今日心存侥幸驾车出门办事,没想到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奉告其“无证驾驶”的危害性。李某表示认识到了缺点,今后不会再以身试法。民警依法对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利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共处以2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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