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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管局督导检讨西峰区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件大战100天专项行动开展情形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件大战100天专项行动动员支配会议精神,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开展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件大战100天专项行动蹲点督导事情的关照》哀求,1月13日至16日,省厅交管局第五蹲点督导事情组赵鹏处长一行,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调研员惠永明的陪同下深入西峰区对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件大战100天专项行动开展情形进行了督导检讨。
督导检讨组一行深入西峰辖区公路实地检讨了长下坡路段、部分隐患、事件多发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生命防护工程培植、应急避险车道设置及灯光勾引提示情形;先后来到西峰什社交警中队、辖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驾校、西峰交警大队等地督导检讨。随后督导组在西峰交警大队召开了督导检讨反馈漫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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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公安交警大队积极开展2019年客运车辆检讨事情
为加强2019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情,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前支配,紧密结合辖区实际,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大众百日安全行动\"大众为契机,深入开展辖区客运车辆春运前的安全检讨事情,确保春运期间客运车辆运输安全、畅通。
1月16日,民警对恒远运输公司参加春运车辆的灭火器、安全锤、防滑链、三角架、安全带等交通安全举动步伐是否完备可用进行检讨,同时对客运车辆承载人数、车辆是否按规定参加年检、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资格等情形进行了核查。对存在安全问题的车辆及驾驶人,责令实在时肃清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问题车辆不上路,问题驾驶员不上车,确保春运车辆及驾驶员合格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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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交警深入企业把脉问诊 努力实现安然和谐春运目标
为深入推进“大战100天”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任务,排查隐患,确保2019年春运事情顺利启动。1月15日,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五家“两客一危”客运企业,通过听取申报请示,翻阅台账,漫谈互换,调取动态监控实时画面等办法,对上述客运企业、出租公司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任务,排查隐患,确保2019年春运事情顺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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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源头管理 确保道路交通安然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减少过时未考验车辆和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推进“百日安全行动”深入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件的发生,创造和谱、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2019年1月15日,庆城公安交警大队庆城中队民警在庆城县南庄乡开展屯子面包车车辆报废事情。
中队民警利用公安综合运用平台对辖区内达到报废标准的面包车展开信息核查,及时联系机动车所有人,并向其讯问家庭住址,积极前往车主家中理解情形,向驾驶人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家属积极合营,主动将报废车辆移交报废厂,报废手续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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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公循分局交警大队进企业开展春运前安全教诲事情
为进一步抓好客运企业交通事件预防事情,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件的发生,更好的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1月16日,西峰公循分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安建军深入辖区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南站、庆阳新丝路旅游汽车做事有限公司、庆阳三力小轿车定线客运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春运期间安全教诲培训事情,为春运事情把好第一关。
培训会上,安建军教导员向参与培训的客运企业卖力人和驾驶人先容了当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情的开展情形。结合2018年全省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件范例案例,通过阐发事件缘故原由,使参加培训的客运驾驶员对酒后驾驶、疲倦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有了更深的认识,并号召全体客运驾驶员要时候绷紧安全驾驶这根弦,牢记交通法规哀求,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落实,真正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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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公安交警城区中队集中约谈流动摊贩
为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有效办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致使交通拥堵的问题。1月14日下午,镇原公安交警城区中队集中约谈了10余名流动摊贩。
约谈会上,中队卖力人首先指出占道经营给城市交通带来的严重交通隐患,并结合当前中队开展城区交通整治事情提出几点哀求:一是所有商贩驾驶的机动车手续必须完好且正常年审,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是武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在十字路口、人行横道线、行车道等禁停路段摆摊设点;三是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做好交通安全宣扬教诲事情,严防群众购买时大量聚拢造成交通拥堵。下一步,中队将加大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肃清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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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公安交警深入客运企业开展春运前期安全大检讨
2019年春运即将开始,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件的发生,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1月16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栗盘龙带领秩序、事件、车管等各业务部门卖力人对三力、亨星、公共交通三家企业的春运安排支配事情进行了详细的检讨。
期间,检讨组采纳翻阅台账、听取申报请示的办法,对各客运企业的安全任务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诲、客运车辆技能状况、客运驾驶人违法情形进行详细的理解。并在客运站企业卖力人的陪同下,对客运企业的安检、GPS车辆动态监控中央以及出站点进行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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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风冷雪袭体寒 竭诚春运暖民气 为切实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准备,提前谋划,积极探索今年春运事情的新特点、新问题,踏实做好今年春运的各项准备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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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公安交警城关中队深入辖区村落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扬活动
附近年末,外出务工职员和学生都返乡,给道路交通带来巨大压力,为有效戒备道路交通事件的发生,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1月16日,镇原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民警深入到辖区开边镇陈坪村落部、临泾镇耿塬村落部、什字村落部开展“进千家万户、话交通安全”活动,给农人朋友面对面地讲解安全行车知识,通过范例的案例剖析,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武断不坐超员超速车,驾、乘摩托车要戴带安全头盔,并以文图并茂的宣扬展板展出,从内心深入触动广大农人朋友的思想意识,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不开违法载人车辆,不乘坐农用车、拖沓机出门办事、购物,从源头上肃清引发交通事件的隐患。镇原交警大队城关中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通过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村落部,加强源头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扬教诲活动,积极开展事件预防事情。百日行动
近期范例违法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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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组织有方 假牌难逃法网
1月16日12时03分许,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驿马中队副中队长张宏国接大队指挥中央指令:12时整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有一辆白色中型普通客车涉嫌悬挂假牌从驿马卡口通过,命令拦截。
接警后, 张宏国立即带领4名民警在驿马三岔路口进行设卡拦截。考虑到预警点与设卡点只有1公里,从预警到接到指令有2分钟的路程,执勤民警打起十二分精神,时候把稳过往车辆。随着韶光的飞逝,12点05分时,从西向东驶来的一辆白色车进入了执勤民警的视线,随着车辆的驶近,张队长一眼看出正是布控的车辆,执勤民警急速按照拦截操持拦截,既要担保拦截职员的安全,还要防止违法车辆逃逸。拦截职员用反光锥筒设置路障,让行车道逐渐变窄,让警车作为路障伺机堵截。随着嫌疑车辆的靠近,民警通过手势示意时,嫌疑车辆已经到了卡点跟前,路障车辆横向驶入路面,彻底堵去世了嫌疑车辆的去向,嫌疑车辆想掉头已经来不及了。执勤民警随即对该嫌疑车辆的驾驶人进行了掌握,并进行取证。取证过程中,该嫌疑车辆驾驶人暗昧其词,拒不交代车辆的实际号牌和身份,拖延韶光,由于执勤警力有限,只能采纳其他方法调查嫌疑车辆的实际情形。经交通管理平台查询得知陕AU8号车没有信息,随后将车和驾驶人带回驿马中队进行调查讯问,驾驶人对其利用假造陕AU8号号牌的违法行为招供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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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由于平时开车交通违法比较多,该车驾驶人杨某印就想到了悬挂假牌的方法躲避交通监控。杨某印驾驶的苏ET3号中型普通客车吊颈挂的陕AU8牌照是其在白马路边捡的,其持有的C1驾驶证与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的准驾车型不符,苏ET3号中型普通客车未按规定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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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连撞两车,监控拍下惊险一幕
2019年1月5日09时许,毛守兴驾驶号牌为甘M2Z670的小型轿车从环县虎洞镇中央小学门口前出发,沿环县虎洞镇街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环县虎洞街道天亿鲜肉批发店门前路段处时由于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落控,撞倒街道南侧垃圾桶,随后又与街道南侧停放的号牌为甘MG6261的小型轿车和号牌为甘M9L023的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致三车受损的财产丢失道路交通事件,经查,驾驶人毛某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甘M2Z670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系无证驾驶,当事人毛某兴对其违法事实招供不讳,现已被环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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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超员危害大 武断不坐超员车
2019年1月14日13时36分,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川中队执勤民警在国道309线1672km+100m处,创造岳某宏驾驶甘M32号大型普通客车涉嫌超员,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管检讨,经查该车辆驾驶员岳宏,持A1驾驶证,该客车核载人数35人,实载38人,超员3人,执勤民警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对驾驶员岳某宏驾驶证记6分,罚款300元的行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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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致事件
2019年01月09日22时19分,接环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央指令称:在洪德北桥头有一辆小型汽车与一辆重型半挂车相撞,无职员受伤,要求出警。接警后,环县交警大队洪德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对事件现场展开勘查事情,创造号牌为甘MW3755小型汽车的驾驶人豆某筑有酒后驾驶嫌疑,民警立即将豆某筑带到环县公民医院提取血样进行检测。1月10日经甘肃中诚法律鉴定所对其血样进行鉴定,豆某筑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3.43mg/100ml,系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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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司机无证驾驶还敢套牌
2019年1月15日下午17时许,华池县交警大队悦乐中队民警在悦铁公路2km处对一辆车号为陕A68小型轿车进行检讨,该车驾驶员张某兆神色紧张,言辞闪烁,无法供应干系证件。经核查张某兆不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还套用其他车辆号牌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扣留了该车辆。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对张某兆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惩罚款5000元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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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怎么罚?
2019年1月16日10时20分许,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在镇原县镇三公路67KM处执勤时创造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汽车形迹可疑,民警示意该车辆停车接管检讨。经检讨,创造该驾驶员姚某出示的C4驾驶证与驾驶的小型汽车存在准驾车型不符合。驾驶员姚某对其驾驶其他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违法事实招供不讳。随后,民警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省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款之规定,对驾驶员姚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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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摩托车,也要拘留!
2019年1月15日13时20分许,镇原县交警大队屯字中队民警在S303线165km执勤时,查处梁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2019年1月15日13时30分许,镇原县交警大队屯字中队民警在S303线165km执勤时,查处祁某某无证驾驶甘M32三轮汽车上道路行驶。
2019年1月15日14时18分许,镇原县交警大队屯字中队民警在S303线164km执勤时,查处段某某无证驾驶M4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梁某某、祁某某、段某某分别惩罚款伍佰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