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月15日下午3时许,四川公安交警三支队十四大队民警在叙永县麻城收费站附近巡逻时,创造一辆小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一名男子正在路高速边“方便”,民警随即上前讯问劝离。
在查询过程中,创造司机行动极不自然,眼神左躲右闪,说话结结巴巴。司机的非常引起民警的把稳,再三追问下,司机王某谎称没带驾驶证。对付王某的借口,民警立即在现场查询,结果创造驾驶员只有E证,没有其他类型的驾驶证。
谎话被看破,驾驶员则辩称“不知道E证不能开轿车”。
现场民警表示,王某的驾照与当时驾驶的车辆属于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被视为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件,事件任务由该驾驶员承担。
2月19日,十四大队民警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王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一次性扣12分,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惩罚。(川江都邑报 曾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