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横跨3车道!
结果......
5月21日早高峰时段
在黄石杭州西路与广会路交叉口
一辆白色小车溘然“灵机一动”
逆行于车流中
随后
该车“螃蟹式”横跨三条机动车道
让原来正常行驶的车辆纷纭刹车避让
结果
当其准备“任性”转弯驶入小路时
劈面撞上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
所幸
摩托车驾驶员精确佩戴安全头盔
并无大碍
该事件中
小型轿车驾驶人王某负全部任务
法律链接
《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施右侧通畅。
《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干系车道行家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别让文明缺失落,
莫用生命赶路!
素 材 | 交巡警支队
来源: 安然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