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景象Ⅱ级(橙色)预警应急交通牵制方法的通知布告》,决定于12月6日零时起,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方法。

12月6日零时起四川省自贡市再次启动重污染气候灵巧车尾号限行

《通知布告》称,由于气候条件进一步转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恶化,且污染还将持续,为有效遏制本轮污染,根据《自贡市重污染景象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自府办函〔2019〕7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2月4日12时起,将我市重污染景象应急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
自12月6日(星期一)零时起,实行重污染景象机动车尾号限行方法。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采纳小型汽车尾号限行(含临时号牌),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末了一个数字为准。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小型汽车尾号限行区域与货运车禁行区域相同,以货运车禁止通畅标志设置的区域范围为准。
小型汽车尾号限行时段为逐日7时至20时,限行区域包括: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高新区和沿滩区紧张道路。

今年入冬以来,自贡市已多次启动重污染景象机动车尾号限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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