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标准和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的老旧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俗载货汽车、微型客车、小型汽车四类)。老旧汽车是指利用韶光较长、污染掌握水平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机关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登记住址在连云港市区内(不含赣榆区)
(2)财政养活单位的老旧汽车淘汰不予补助;
(3)机动车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并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淘汰报废韶光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日期为准;
提前淘汰是指机动车在国家逼迫报废期限内办理了报废手续(江苏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实行),且因非自然报废或者交通事件导致的直接报废。
已享受其他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得重复享受。
奖补标准为:三轮汽车500元/辆、低速载货汽车1000元/辆、微型客车2000元/辆、小型汽车3000元/辆。
二、受理韶光
符合领取补贴范围的车辆所有人应该于2021年3月31日前办理申领手续,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申请。
三、受理地点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金桥路10号)业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
四、办理程序
(一)车辆提前报废注销。机动车所有人携带身份证明、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申请办理:车主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指定窗口办理申请:
1、《连云港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在受理窗口领取);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供应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领取补贴联原件;
4、《机动车和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机动车所有人银行卡号或者银行账户(需与行驶证同等)。
(三)审核发放
市财政、公安、环保等部门每月定期联合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在审核后15个事情日内将奖补资金通过银行支付到机动车所有人账户。
五、连云港市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名称及联系电话
连云港万联环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开拓区东方大道58号;联系电话:85839377、13775481378;联系人:周师长西席。
六、联系办法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联系电话:0518-81861456;
市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0518-8552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