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1月12日 ( 罗志强) 12日上午,金雀山路东段临沂市公路局家属院内,一辆白色雪佛兰赛欧停在主道上,或因车辆停放位置给小区居民带来不便,遭到一位50多岁的老年人拳打脚踢,并摘走了车牌。而这一幕,市民朱师长西席目睹了全体过程,正准备在附近停车的朱师长西席,果断将爱车开走。
朱师长西席先容,他在市公路局家属院附近上班,由于单位车位紧张,附近又没有得当停车的车位,于是就将车停在市公路局家属院内。
“公路局家属院立时就拆迁了,险些没人居住,市民在里面停个车,合理利用一下空地,堵不着路,挡不着道,却遭到如此毒手。”朱师长西席感到不解。
上午11点,闻讯来到市公路局家属院,两排车辆停在小区主道两侧,主干道西侧便是居民楼,由于小区将面临拆迁,居民楼的门窗已经被拆完,全体小区剩下寥寥几户人家在住,闹事者已石沉年夜海。
根据朱师长西席的提示,找到该车,车停放在该小区7号楼东首主干道上,恰好挡在7号楼入口处。此时,车牌已经石沉年夜海,车顶盖隐约有被砸的痕迹,左前车门留有一个大大脚印,车门凹陷。
砸车是由于车挡道?拜访创造,7号居民已全部搬离,未创造有居住的居民,而闹事者石沉年夜海,车主也不在,没找到得当的答案。
对此,山东三禾状师事务所状师张学凯表示,故意毁坏他人车辆,属于故意危害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乃至可构成犯罪。
张状师提醒市民安全停车,减少事件发生,也提醒市民,不要因他人车辆停放不当,一时灰心做出不当行为,陵犯了他人财产,触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