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赶到现场时,受伤女子已被送往医院。
汽车驾驶员闵女士回忆发难发时的一幕,依然是惊魂未定:“我从车位倒出来,她躺在地上,我这边过来,车头恰好是盲区,我就直接开过去,没看到她人。

女子趴小区地上干这事路过车主掉慎压了上去紧急提醒

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一名女子在路上铺着瑜伽垫,全副“武装”,撑着遮阳伞清闲地在道路上“趴着晒背”,四周也没有任何警示遮挡。

闵女士说,自己启动汽车倒出车位后,压根就没看到地上还躺着个人。
直到车外有人在呼救,她才意识到自己压到了人。

汽车驾驶员 闵女士:

原来是一个人已经躺我车轮底下了,真的很害怕。
我说我已经20年驾龄了,我第一次碰着,大太阳底下,谁也不会想到马路上会躺个人。
后来我才反应过来是晒背,由于她趴着。

万幸的是车辆刚起步,压到小腿,经由医院诊断,受伤女子杨某只是肌肉损伤,腿骨并无大碍。

受伤女子 杨女士:

不幸中的万幸,本来我是趴在那边的,出来的时候她也没瞥见,电车声音比较轻,我也没听见,车轮从我的双腿压过去。

杨某见告,晒背这项活动她也是从网上看到的,由于肩膀常常酸痛,以是她就想晒背试试看,事发当天是她晒背的第七天。

受伤女子 杨女士:

晒背挺舒畅的,说实在的。
我想楼下没什么人,每天都是那个时候,该上班的车也都开出去了。
当时里面也只有三辆车,我以为车子会看到我,由于前几天也有一次人家车子是看到了的。
如果油车的话,声音很大,我肯定听得到,还是大意了。

警方对此做出事件鉴定,轿车驾驶员闵女士因疏于不雅观察负事件主责,受伤女子杨女士承担次要任务。

张家港市公安局民警 惠家豪:

驾驶机动车的闵某开车过程中,对道路内交通情形疏于不雅观察,导致遇情形采纳方法不及承担这次事件的紧张任务;杨某在小区道路上,开展非道路活动,承担事件次要任务。

提醒“晒背族”:

不是所有人都适宜“晒背”

“晒背”的韶光、时长也有讲究

“晒背”更不能乱找地方

安全第一!

转自江苏新闻

来源: 百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