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午12时25分许,南翔派出所接到一名梁姓男子报案称家中失落火,民警急速会同消防部门赶往现场施救。
火势息灭后,民警调查创造起火点是一块金属外壳电动自行车电池,通过残骸检讨后证明,该电池并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且存在私自拼装的痕迹,民警遂将梁某带所调查。

室内充电违规电瓶致失落火  嘉定警方涉案人员已被拘留

经查,这次引发事件的电池,系梁某多年前以2500元的价格在沪宜公路某店铺购置。
而该造孽发卖拼装电动自行车电池窝点两年前已被嘉定警方捣毁,现场还查获大量各种规格造孽拼装电池。
案发当日,梁某擅自在家中充电过程中,创造电池盒内传出异响,慌张之下将电池挪至消防楼梯通道内,但此时已有青烟冒出,梁某见状这才赶紧报警乞助。
所幸公安与消防部门及时抵达,火势并未造成更大丢失和职员伤亡。

目前,违法职员梁某因过失落引发失火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