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一名车主在3年韶光里,在同一条路的人行道上累计违停41次,2次被城管司法部门依法拖移车辆。
7月14日,这名“任性”车主再次将车辆违停在滨江西路的人行道上时,被司法职员第3次拖离。

率性小车将人行道拦腰割断司法人员一查三年违停41次

7月14日上午10时旁边,有市民向聪慧城管平台投诉,反响一辆小轿车横停在滨江西路的人行道上,将人行道“拦腰割断”,行人完备无法通畅。
司法职员赶到现场后,创造情形属实,一辆车牌号为桂BZE的灰色轿车违法停放,将人行道堵住。

这辆违停车,司法职员也并不陌生,由于在司法部门的车辆违停记录系统里,它有41次的违停、2次被拖离的记录。
个中35次违停行为受到了惩罚,还有6次违停行为未接管处理。

对付这样的“违停钉子户”,司法职员对车辆的违停事实取证后,将车辆依法拖离现场。

据理解,此前车主到司法部门处理违停行为时,表示自己之以是违停是由于小区附近车辆多,泊位少,自己回家找不到车位时,就把车停到人行道,是“没办法的事”。
但司法职员表示,滨江西路虽然停车量较大,然而道路两侧不仅原来就设有许多停车泊位,近年来,司法部门也本着“应划尽划”的原则在人行道增划了车位方便居民停放车辆。
此外,距此100余米间隔的风情港也有地下停车场。
因此,找不到车位停车的情由难以成立。

当日下午,当事车主到司法部门接管处理,为自己尚未处理的6次违停行为缴纳了900元罚款,司法职员对车主的违停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诲。
同时提醒市民外出时能文明驾驶,有序停车。

来源 | 南国今报许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