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检新规在2019年
1月1日正式履行”的
这几天类似这样的帖子
又在网上刷爆了
毕竟对付有车的朋友们来说
车辆年检是每年的大事
信息看起来很是言辞凿凿
究竟是不是真的呢?
目前的检车跟之前一样,
没有变革。
假!
的!
根本没这回事!
!
!
千万别信!
!
!
别自己吓坏自己!
!
!
实在一贯以来
过时不检的车辆上路
便是不被许可的
从来也没有可以推迟年检的说法
假规:取消可推迟一个月审验的规定,对超出本月未审验的机动车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真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考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考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该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件处理完毕。
▲如果年检超期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会自动显示车辆状态为过时未考验,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车辆还连续上路行驶,被交警查获,除了暂扣机动车外,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如果发生交通事件或发生丢失,保险公司有可能拒赔,所有丢失将由车主自行承担。
来历不明的“新规”
对年审规定的理解是缺点的!
关于年审的干系规定
并!
无!
新!
规!
发!
布!
小伙伴们只需按照规定期限
前往检测机构进行年检即可
快见告身边的小伙伴!
(来源|石家庄市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