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管物权的观点和特色
二.抵押权
补充:此处的登记对抗,是指不能行使抵押权。(同地役权处)
张三向李四借款100万,以自有轿车供应包管。
张三对轿车的抵押权何时设立?抵押条约生效时
在抵押期间,张三又将该车出卖给老王,交付车辆后,办理权利转移登记。若张三到期未还钱,李四能否就该车行使抵押权?不能行使,动产抵押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变更:未经其他权利人书面赞许,不得对其他权利人产生不利影响(不能在原来根本上少还钱)。
补充-举例:甲公司向乙丙丁三家银行借款,借款数额分别为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家房屋为三银行设立抵押,办理抵押登记,登记顺序依次为乙银行、丙银行、丁银行。后未经丙银行赞许,乙银行和丁银行协议变更了抵押权顺位。甲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房屋拍卖所得价款400万元。则乙丙丁三家银行各自得到的了债数额为?
原来:乙100丙300丁0
变更后:丁100丙300(先确定)乙0
2. 抵押人的权利
补充1-约定抵押期间不得转让抵押物的处理:
条件条件
该约定是否登记
抵押权人要求:确认转让条约无效
抵押财产已交付or登记
抵押权人主见: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
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任务
当事人约定:禁止or限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人违约转让
未登记
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应予支持
登记
法院应予支持
——
补充2:购买出卖人的生产设备-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
3. 抵押权所包管的债权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危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用度。
补充:购置款超级优先权
法条:知足特定环境时,抵押权人的抵押权无论设立韶光,无论是否登记,均优先于其他包管物权人。留置权人除外。
举例: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以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为乙银行设立抵押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条约,办理了抵押登记。(浮动抵押)
抵押期间,甲公司因生产须要,须购置一台很昂贵的机器设备,但无资金。厂商丙公司说,可以将设备赊销给甲公司,但须要其供应包管。
甲丙公司约定:双方以该机器设备为抵押物设立一个抵押权,且在该机器设备交付10日内办理了抵押登记。
甲丙之间对付该机器设备的抵押权(设立在后)要优先于甲乙公司之间的浮动抵押(设立在前)。
特定环境:双方基于正常赊销买卖达成的主债权;且标的物交付10日内办理了登记。
PS:该标的物属于抵押物,也属于赊销买卖的标的物。
二.质权
三.留置权
补充-举例:甲开着乙的汽车去维修,到期未付维修费,车被维修厂留置。留置权成立
四.数种包管并存时的效力规则
分类
设立要件
所有权
动产
交付or霸占
分外动产(海陆空)
交付,登记对抗
不动产
登记
用益物权
培植用地利用权
登记
居住权
登记/继续开始时
地皮承包经营权
条约生效,登记对抗
地役权
条约生效,登记对抗
包管物权
抵押权
动产
条约生效,登记对抗
不动产
登记
质权
动产
交付
权利
交付or登记
客体
抵押权
不动产or动产,特殊情形下,可以是权利
不转移霸占
意定(or约定)包管
质权
动产or权利
转移霸占
留置权
动产
合法霸占
法定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