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前段韶光骑电动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了交通事件导致他受伤,并且很有可能构成十级伤残。出院往后帽子叔叔让他去签事件任务认定书并电话里奉告这位朋友他承担事件的紧张任务。对方机动车承担次要任务,挂掉帽子叔叔的电话没多久。这位朋友又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自称是某理赔公司的,对方在电话里见告这位朋友不要去签任务认定书,他们有办法改变任务认定,可以让这位朋友从紧张任务变成同等任务。但是对方要收取理赔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佣金。
听到这里可能还有很多朋友没有听明白问题。首先涉及伤残用度是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付的。也便是说不管这位朋友是主责还是同等,这个用度都是在十八万里面全额给的。对付不到两万的医疗用度,基本上不用考虑紧张任务和同等任务的差距。我想知道你这个百分之二十的佣金到底是从谁手里拿的?
末了大家再帮我想一想,这位朋友刚挂完电话就能接到理赔公司的电话,到底里面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