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份,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接到举报称:在城区内有一辆吉A0***S的玄色迈腾车造孽安装警报器

轿车上造孽安装警报器 车辆被扣车主被罚1000元

城区中队副中队长欧林辉高度重视此事,立即将此事进行了支配,哀求城区中队的民警、辅警在城区内时候关注此车。

近日,城区中队辅警创造该车辆,在城区中队副中队长欧林辉的指挥与支配下,民警成功将该车在中华路与伊通大街交汇处将其拦停,对车辆进行检讨时创造,该车内确实装有警报器,之后对驾驶员姚某帅进行教诲。

姚某帅造孽安装警报器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民警对其造孽安装警报器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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