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取岗区的监控视频创造,该电动车驾驶人在由北向南行驶到岗区遇“红灯”时,未停车期待,而是违反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连续向前骑行,在穿过左转弯期待车辆后与由西向东“绿灯”直行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和电动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件。万幸的是,事件发生时电动车驾驶人精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很好地保护了头部免受侵害。
终极,交警部门依法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畅,负该事件的紧张任务;经鉴定,机动车存在超速,机动车驾驶人负该事件的次要任务。
交警提示:无论两轮、三轮电动车,还是自行车、行人,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都该当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畅,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起等一等”,切勿心存侥幸!
转自:辽宁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
来源: 新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