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违法只管理不惩罚的
关照通知布告
2024年“国庆”假日期间,我县将迎来来宝旅游和探亲的车流高峰,为切实做好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情,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欢快、祥和的节日气氛,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提升来宝旅游体验,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宝清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司法大队联合推出柔性司法政策:10月1日0时起至10月7日24时,针对外地号牌的小型车辆、旅游包车轻微违法只管理不予惩罚。轻微交违法行为包括:
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一、因不熟习道路,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禁止标线的;
二、因不熟习道路,误闯入单行道未造成交通事件的;
三、因不熟习道路,未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畅的;
四、未按规定粘贴临时号牌、未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
五、中心大街、通达街、利民街、新华路、公民路、连丰路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
六、对发生轻微交通事件的车辆,且现场已网络完证据的,事件视频快处的。
宝清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司法大队
一、未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的来宝车辆,不能当场供应可供查验的证件的,但可供应有效证明信息的;
二、在此期间来宝的旅游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
三、不按照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变运行的。
“国庆”期间,东湖、马鞍山、居福山、彩云岭、翡翠湖、知青小镇、摇篮山等景区周边停车泊位极易饱和,饱和情形下,所有车辆(包括本地车辆)临时停车,在不影响交通通畅,担保安全的情形下,车辆一样平常违法只管理不予惩罚。
特此关照
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宝清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司法大队
2024年9月23日
统筹:芦晶
原标题:《事关国庆假期外地车辆!
宝清交警发布最新通知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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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清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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