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2日讯 日前,高唐县公民政府发布通知布告,自2022年2月16日起,在城区规定道路对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实施禁止通畅。
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驶入禁行路段的,皆属违法行为,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综正当律局、交通运输局五部门成立联合司法队,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聊城高唐城区为啥禁行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这组数据告诉你谜底

由于具有方便、快捷等特点,近年来,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在高唐县主城区涌现大规模利用的情形,其无序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引发的道路交通事件呈快速上升态势。

据数据统计,2021年以来,高唐县共有400余人因酒后驾驶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被依法查处,占酒驾查处数量的68%以上;因醉酒驾驶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发生交通事件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刑事备案的共28起,占所有醉酒驾驶案件的46%;因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致人去世亡交通事件共27起,约占致人去世亡交通事件总起数的37.5%。

2022年2月16日起实行禁行政策的道路紧张包含官道街、北湖路和南湖路(北至人和路,南至政通路);金城路、时风路(西至滨湖路,东至东兴路)。
上述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不符合登记挂牌条件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通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限行区域和主干道路出入口外围增设限行标志,提示过往驾驶人依法通畅。

高唐县将按照先中央后外围的原则,分步骤、分路段履行禁行管理,逐步扩大禁行范围,直至高唐主城区道路全部禁行。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的人身安全,请谢绝驾乘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利用合法正规的交通工具,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