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长西席于2023年11月12日订车,11月23日提车。
提车一周后,林师长西席花费23.49万元购得的这款车,贬价了5000元。

聚焦315  汽车降价成投诉重灾区 老车主寻求补偿无门

“我当时买车的时候,它有个立减的活动,他(发卖员)说立减活动和线上活动不能叠加,但是‘双十二’的时候,两个优惠又可以同时利用了,以是就在我提车时的车价根本上,又直接减了5000块钱。
”林师长西席说。

提车一个月后,林师长西席再度创造,这款车又贬价1万元。
而发卖职员见告林师长西席,各大车企都在贬价,这款车贬价也是商家的市场行为。

林师长西席表示,自己和一些有相同遭遇的车主,此前为了从车企和经销商手中争取一定的补偿,曾联名在各个平台上发起投诉,但是没有得到任何结果。

林师长西席的遭遇是一个缩影。
2023年以来,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本钱回落,汽车市场的“价格战”持续蔓延且愈演愈烈,新车刚买不久就遭遇贬价的情形正变得更加常见。

在近期接管经济不雅观察报“汽车3·15”问卷调研的701位车主中,多达390位车主反响,自己遭遇到了购车后较短韶光内车企直接或者变相贬价的情形。
汽车贬价问题已经成了被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个中涉及到的多为电动车型,也有一些燃油车型。

直接贬价与变相贬价

林师长西席购车后因厂商贬价而遭受的“丢失”,在受访车主中并不是最大的。

“贬价增配,且无任何补偿和回应,2个月蒸发3万块,普通消费者无法承受”,“半年降2万多,我贷款才还了1万多,车价就降了2万多”,遭遇贬价问题的受访车主,反响的贬价周期从数日到1年不等,贬价幅度则从数千元到6万元不等。

山东日照的李师长西席2023年8月购买了一台某国产新能源品牌的插电混动轿车,当时的新车辅导价是9.8万元,他享受了3000元优惠。
李师长西席创造,这款车在他提车三个月后的优惠幅度达到了1万元,半年后的优惠幅度达到了2万元。

“我问了发卖,他们说补偿不了,末了送了我两个水杯,我们(有类似遭遇的车主)有个群,有的车主希望厂家能把老款车型55公里的电池换成120公里的,增加纯电续航,但目前还没听说有(向厂家索取补偿)成功的(车主)。
”李师长西席见告经济不雅观察报。

根据经济不雅观察报的问卷调研结果,不少车主反响的贬价问题,不仅仅指车价的直接降落,还包括新车通过增配手段的变相贬价,此类贬价常日都指向电动汽车。

“新款全系标配方向盘加热和后排座椅加热,老款车主仍旧须要花2400元开通,硬件本身已经存在,付费只需软件升级,这对老车主非常不公正。
”江苏常州的某国产中高端品牌纯电动轿车车主见师长西席见告经济不雅观察报。

张师长西席表示,希望厂家能够将老款车型的配置升级至与新款车型一样,目前与他诉求一样的车主已经达到数百人。

据理解,传统燃油车虽然也供应选装配置,但大部分涉及到的是单一硬件问题,而且一旦购车时没有选装,后期也难以通过官方路子加装。
而电动汽车的配置差异则更多通过软件表示,出厂时的硬件配置差异较少,高低配车型的差异化更多表示在软件权限方面。
但如果是硬件版天职歧,则可能面临着无法升级的尴尬。

如有价格承诺可索赔

车企频繁贬价,消费者能否索取补偿?对此,重庆善佑状师事务所主任谭普认为,汽车价格的变革是受市场需求、车企本钱及其他成分影响的。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472条规定,车企报价行为属于要约行为,希望与潜在的买家订立条约,如果消费者接管这个报价并进行了条约的签订,接管该款车型包括它的功能,属于受邀约人承诺,双方条约关系成立。
事后任何的贬价与升价,功能增加与减少都与该消费者无关。

谭普对经济不雅观察报表示,“如果车企在发卖过程中做出了其他承诺,比如最低价,而事后又进行了贬价,这涉嫌敲诈消费者,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有可能要承担三倍赔偿任务”。

今年2月,西安市莲湖区公民法院公布了一则与新车价格承诺干系的案例:2022年12月尾,刘师长西席前往西安一家4S店购买家用轿车,发卖职员称给刘师长西席的价格为同期最低价,并承诺如果半年内卖给其他客户的价格低于该价格,则差额部分全部返还给刘师长西席,双方当场签订了保价协议。

2023年5月初,刘师长西席通过网络理解到该款车型发卖价格下调,便哀求4S店履行保价协议,退还车辆贬价差额。
刘师长西席多次联系4S店,对方一贯未予办理。
刘师长西席向法院起诉,法院扣减购买车辆时的优惠幅度,讯断4S店向车主刘师长西席退还发卖差价11950元。

部分受访者在问卷调研中表示,自己当初购车时,曾获取过发卖职员“不会贬价”的口头承诺,“年前买的16万,年后就降了2万,买车时发卖还口头承诺两三年内不会贬价”,“2023年10月发卖承诺半年内不会出新款,因此决定下单,现在(变相贬价的)新款上市,发卖连一句道歉都没有”。
诸如此类的消费者抱怨不在少数。

谭普表示,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发卖职员口头承诺短期不贬价,而车企却很快贬价,这也有可能涉嫌消费敲诈,其法律后果与前述三倍赔偿同等。
不过,口头承诺最大的问题是证据的取得,如果消费者有证据,比如录音,来证明发卖商为了卖车做出了这种虚假承诺,是可以认定为敲诈消费者的。

车企需平衡销量与口碑

“虽然车企贬价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新车频繁贬价可能会给品牌带来多方面不利影响”,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创始人詹军豪认为,频繁贬价会危害品牌的形象和荣誉,消费者会认为品牌的产品代价不稳定,进而对品牌的可靠性和质量产生疑惑,这种不信赖感会降落消费者对品牌的忠实度和购买意愿,从而影响品牌的长期发展,频繁贬价还会影响消费者对品牌定位的认知,如果品牌一贯以高端、豪华的形象示人,那么频繁贬价会毁坏这一形象。

湖北黄冈的某新国产能源品牌插电混动轿车车主在问卷中表示,“虽然贬价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但短期大幅贬价对我这个‘免费推广员’造成了巨大压力。
一方面,是个人刚不到一年的新车大幅折损,当时一分优惠、礼品均没有。
还有一方面,是这一年间我推举了不少亲戚,朋友购入该车,如今招致很大亲情、交情拷问”。

“对付那些刚购买新车就面临贬价的车主来说,他们可能会感到被欺骗。
这种负面感情如果在社交媒体等渠道上迅速传播,会进一步危害品牌的荣誉,还可能因此引发重大公关危急事宜。
”詹军豪对经济不雅观察报表示。

产品贬价引发消费者不满的情形,不仅存在于汽车市场。
在房地产市场,就涌现过因房价短韶光内低落过多,老业紧张求退房的“维权”事宜,个中部分事宜中的老业主还涌现了打砸售楼处的举动。

值得把稳的是,部分企业和商家为规避价格颠簸带来的问题,供应短至七天、长至一个月的限时保价做事,如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在一定韶光内贬价,则消费者可以申请差价补偿。
不过,这类保价做事涵盖的家电、手机、电脑等产品,每每支持七天无情由退货,七天之内产品贬价,消费者也可以选择直接退货,而汽车产品目前并不支持七天无情由退货。

在詹军豪看来,在产品贬价前后,车企该当采纳方法,最大限度避免对品牌产生负面影响。
首先,车企该当制订合理的价格策略,避免由于盲目跟风或误判市场形势而导致价格频繁变动。
其次,车企该当重视与消费者的沟通,包括产品贬价前向消费者明确阐明贬价的缘故原由和必要性,贬价后可以考虑供应相应的补偿或增值做事,以缓解消费者的不满和负面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