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消费者石某在某车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赤色四轮电动轿车,售价为11000元,并于当日交付。
后来在利用过程中,这辆车多次发生车轮抱去世的故障,险些酿成交通事件。
经该公司维修职员修理,仍不能正常利用。
末了一次涌现故障后,该公司维修职员相互推诿,谢绝维修。
无奈之下,石某只得来到单县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中央投诉,哀求退货。

单县电动轿车频出故障 12315调解退货

接到投诉后,12315投诉中央事情职员对石某反响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石某所述基本属实。
因这辆电动车存在质量问题,并且经由多次修理仍不能正常利用,鉴于石某不愿意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电动车,某车业有限公司应该依法为消费者退货。
经事情职员调度,双方协商同等,终极该公司在扣除2000元的折旧费后,退还石某9000元。
石某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