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8点旁边,在桂林市区西山路巡逻的秀峰交警大队民警收得手机警务通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桂C开头的、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银色小车正由东往西行驶在西山路上。
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逼迫报废。(资料图片)
民警立即在西山公园门前路段对那辆小车进行拦截。然而,小车司机忽略民警的指挥手势,非但没有靠边停车,反而加速从民警右侧逃离。民警驾驶摩托车,一起跟随,并打开警灯和警报器,喊话哀求小车司机靠边停车接管检讨,终极在西山路干休所附近路段将小车拦停。民警随即将小车和司机带回大队接管调查。
民警经由调查创造,该车最近的年检日期为2013年,已经整整5年未年检并且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司机唐某交代,车辆是2013年前从广州那边买来的,买回来的时候做了一次年检后由于没有空就再也没有去年检过。1月16日早上,他驾驶这辆车送妻子去上班后,就驾车沿西山路准备返回临桂,谁知碰着交警查车,为了躲避检讨而逃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秀峰交警大队以驾驶报废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对唐某处以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惩罚。
【民警提醒】
根据《机动车逼迫报废标准规定》,在考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考验周期内未取得考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逼迫报废。“连续3个机动车考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考验合格标志”的规定,并不是指连续3年未得到考验合格标志。现行机动车年检规定是,非营运的全新机动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之后便是半年一检。按照这个打算标准,一辆全新的私家车,连续3次即连续6年未年检就会被逼迫报废。而对付超过15年的老旧车,连续3个检测周期(即1年半)未得到合格标志,就将被逼迫报废。
来源丨桂林
值班编辑丨欧阳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