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女士回公司上楼仅仅半个小时,爱车的玻璃就被砸,车内的财物不翼而飞,还好顺义警方成功抓获砸车盗窃嫌疑人,在为刘女士挽回经济丢失的同时,还破获了其余7起案件。
揭秘:怎么“飞”的?
12月1日下午13时30分许,刘女士将自己的奔驰轿车停放在公司附近的停车场内,由于一会还要出去办事,刘女士就将自己的包随手放在了车上。14时许,刘女士要开车出去时,创造自己爱车驾驶室后侧的玻璃被砸,放在后座的代价1万余元的名牌包包以及包内的多张银行卡和2000余元现金被盗,刘女士赶忙拨打了李桥派出所电话报警。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破事情。
通过调取案发地周边的监控录像,民警创造嫌疑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京N47的赤色POLO轿车,经由核实车辆信息,民警创造嫌疑人驾驶的车辆为“套牌车”,这为民警侦破案件增加了困难。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刘女士给民警带来一条主要线索,刘女士被盗的银行卡在通州某银行被人试图取款。民警立即前往通州,通过调取银行监控录像,民警创造嫌疑人是一名男子,但是该男子带着口罩、帽子,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体貌特色根本看不清。民警没有气馁,通过调取周边大量的监控录像,结合各种线索推断嫌疑人该当住在燕郊附近。经由大量的摸排拜访,12月13日早9时许,侦查员终于将嫌疑人抓获。
经依法鞠问,嫌疑人陈某(男,36岁,辽宁人)有两次盗窃前科,2015年因涉嫌盗窃车内财物被平谷分局上网抓逃。陈某对盗窃一事招供不讳。据陈某交代,他没有正当事情,又没有一技之长,终极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上。他下手没有固定的地点,下手之前会透过车窗往里看,看是否有物品,如果有就趁四下无人的时候,用锥子砸破车窗,把东西拿得手之后驾车抱头鼠窜。由于没有来得及销赃,刘女士的包已被民警找回,但是现金已被陈某挥霍。
目前,嫌疑人陈某已被顺义公循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只说一句话
汽车里哪儿都不是保险箱!
一分钟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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