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阳交警大队在公民路海力大道路口查获一辆涉嫌违法的轿车。
经调查,该车悬挂车牌是一辆海马轿车所有。
据驾驶人“王某”交代,海马牌轿车车主是他的朋友,那辆车平时不开,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王某在朋友不知道的情形下,把车牌移到自己车上。《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假造、变造或者利用假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民警依法对王某进行了惩罚。
驾驶假牌、套牌车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危害性极大。
套牌车的危害:
1、侵害了被套牌车主的合法权柄。车主每每因套牌车违法乃至交通闹事被牵连,摧残浪费蹂躏韶光、精力。
2、严重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套牌车因不该用自己合法的号牌,自认不需承担车辆违法任务,每每会肆意行驶。
3、套牌车引发交通事件后每每逃得无影无踪,眼见证人、电子监控因无法记下闹事车辆的真实号牌,加大案件侦破难度,使受害者难以得到赔偿。
4、套牌车大多是车辆来源不合法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无法通过正规手续定期将车辆进行考验,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极易导致交通事件的发生。
驾驶人不能假造假牌,更不能套用其他车牌。如何避免车辆被套牌呢?
利用“假套牌”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泰安交警告诫广大驾驶员,弄虚作假亏损的是自己!
也希望广大群众如果创造假牌套牌车辆,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闪电新闻 王迅 泰安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