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省车辆能不能在本地报废?
外地车可以在本地报废,属于车辆异地报废范围。
二、机动车登记规定上关于车辆报废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条 因车辆破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该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该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该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该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该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据,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打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通报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该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三、一样平常情形怎么办理车辆报废?
由于事件或利用韶光过长等各种缘故原由,车辆在外地破坏无法利用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果涌现这种情形,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破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详细办法是,在交售机动车时应该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该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该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该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该自受理之日当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据,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打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通报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然后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