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完还要收拖车费
张师长西席说,7月5日晚9点多,他和朋友用饭时喝了一瓶多啤酒,之后骑着两轮摩托车行驶到市区群众路被执勤的交警拦住,当场扣了车和驾照。越日早上,张师长西席前往交警队接管处理,依法被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摩托车驾照6个月。
“咱违法了,就认罚,但交警部门乱收费我武断不交。”张师长西席说,接管惩罚后宝鸡高速交警大队宝平中队民警给他开了张车辆放行单。可当张师长西席和朋友一起到摩托车被扣的修理厂取车时,对方说必须交150元的拖车费,且没有发票。
张师长西席现场向开具放行单的交警打了电话,该交警说,这150元是拖车费,该当交,让张师长西席和修理厂商量。
接到反响后华商报赶到了位于宝鸡市巨福路的秦杨汽修厂。宝鸡市交通事件快速处理做事中央和渭滨交通管理做事站都在该汽修厂院子里办公。据该厂事情职员先容,他们和交警部门有互助,事件车辆和查扣的车辆都在这里修理或停放。
秦杨汽修厂厂长周明学先容,这个摩托车拖车费必须要收,缘故原由是他们付出了劳动,把摩托车从查扣现场运了回来。当问及有没有物价部门收费公示和发票时,对方表示都没有。
民警称拖车费该交
在该汽修厂,还见到不少前来取车的车主。车主们说,他们先是在城区的各个交警大队交了罚款,然后拿着放行单到这里取车。跑了几十公里路取车本来就很麻烦,还要再交拖车费更让他们无可奈何。
车主陈师傅见告华商报,他也打电话咨询过物价局,对方说这个拖车费是乱收费,不应该收,但不交对方便是不给钥匙不放车。“交警明显是中间人么,不交有啥办法。”陈师傅说。
华商报致电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交警大队宝平中队民警赵凤超,该民警给张师长西席出具的放行单。赵凤超说,这个150元的摩托车拖车费该当交,缘故原由是当时查扣完车辆是该汽修厂派人和车辆将车运走的,该当收费,秦杨汽修厂是交警部门互助的第三方。
法律规定不该收
那么这个拖车费到底应不应该收?7月9日,宝鸡市物价局事情职员先容,物价部门没有审批过这项拖车费,属于乱收费。干系法律也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用度由行政机关承担。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件对策科事情职员先容,按照法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逼迫拖移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以及依法逼迫扣留各种机动车,属于行政司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移或停放保管等用度,也不得哀求其指定的社会接济机构向车辆当事人收取用度。
该事情职员补充,宝鸡市目前有三个停车场和交警部门互助,停车费由政府财政支出,但拖车费一贯没有办理,交警部门又没有拖车等设备,请第三方拖车产生的用度又确实存在,已经向宝鸡市政府申报请示过了这个情形,目前也没有得到办理。华商 张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