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也哭了

海口僵尸车遍地 收受接收款低过程复杂车主懒得报废

“想当年我曾带你跑遍神州大地,现如今你却将我弃之不顾,主人,你好毒……”(设计台词)

停在安宁医院附近的“僵尸车” 这辆车停在华庭路两年多了

公共停车场、人行通道边……近几年,海口一些地方可见被抛弃、生锈车辆的影子,“僵尸车”已成为城市新垃圾,其自私霸道、长期占用公用资源,引来不少海口市民吐槽。
它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让市民反感,而且也让司法部门头疼。
个中,难中之难的是“无主车”烦恼。
对此,有海口市民建议,干系部门应尽快制订管理办法,整治“僵尸车”问题。
张瑜文/图

A

拜访

地点:凤翔路丁村落一起口

盘踞路口数月

面包车被拖走

21日,在海口凤翔路丁村落一起口处看到,一辆银白色面包车“睡”在大路口。
据附近居民钟师长西席先容,这辆车停在这里七八个月了,在现场看到,该车车体迂腐,部分白色车漆已经脱落,车胎已经干瘪,车子阁下还堆放着一些生活垃圾和杂草,杂草已将车胎淹没。
“这辆车长期停放在这,占用着公用资源,我们出入很未便利!”附近一家小卖部的店主说,至于车主是谁,附近的居民都说不知道。

向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反响后,交警很快来到现场,经查询,该车已过时2年未年检且属于违停。
随后,交警对该车拍照后,强行拖离现场。

地点:华庭路

车主电话打不通

“僵尸车”没法挪

随后来到华庭路,一辆车牌号为琼A104××的绿皮红旗轿车停放在路边。
把稳到,该车停放在小区附近的通道上,既占用了人行通道也阻碍了车辆通畅。
“这辆车停在这里好久了。
”附近四季华庭小区居民候侯女士说,近两年来,她每年都来海南过冬,“这辆车一贯停在这里,一点也没动过。
”侯女士说。

把稳到,该车车体部分已经糜烂,4个轮胎都已干瘪,车身铁皮部分已经生锈。

21日上午,接到反响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华大队几名交警来到现场查看,“我们找到车主信息后,电话一贯打不通。
”一名交警对说。

地点:南海大道

路边“乘凉”数月

车身被贴野广告

在海口南海大道安宁医院附近,一辆车牌号为琼O089××的绿皮三菱越野车停放在路边,“这辆车停在这里好几个月了,一贯占用着有一个阴凉的停车位。
”附近某酒店的大堂经理见告,由于这辆车长期停放在这里,给部分车主造成了困扰。
“尤其是中午,来用饭的客人都想找个有阴凉的地方停车,可有阴凉的停车位就那么几个,这个越野车就占了一个!”该经理见告,这辆车的车主,他们从未见过。
把稳到,该车车身被贴了一些野广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华大队交警见告,“该车未占用公共道路,交警部门不能擅自拖车。
只能联系车主,让其尽快拖走。
”但是,车主手机号码一贯无法拨通。

B

产生缘故原由

过程繁芜回收款低

车主不愿送去报废

“对付交警来说,查处车辆的紧张依据是车辆是否有违规征象,如果车辆依法停放,纵然停放韶光再久,车辆再破旧,交警也难以处理。
如果确实影响到市民的日常生活,交警部门也只能帮助查询和联系车主,若无法联系到车主或车主不愿合营事情,交警也束手无策。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王悦先容,“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位,给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虽然交警部门一贯在依法打击“僵尸车”,但有时候是心有余而力不敷。

“很大程度上,‘僵尸车’的处理得靠车主的自觉性。
”王悦先容,目前海口的大多“僵尸车”都是濒临报废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司法部门按照目前海口市干系机动车报废回收政策,车辆报废可以得到政府补贴(小型载客车补贴标准为7000元,大中型车辆的补贴标准为5000-18000元),而对付须要报废的车主来说,实际问题是,须要自行将车拖到车辆分解场(拖车本钱近1000元),除此之外,违法罚款还要交清。
“紧张是车辆违罚问题,有的报废车,违法罚款比补贴数额还要多!”王悦坦言,海口很多“僵尸车”车主之以是选择将车“晾着”,也不去报废,便是这个缘故原由。

其余,车辆报废过程繁芜,持续韶光长,也是浩瀚“僵尸车”主不通过报废路子报废的一个缘故原由。
据理解,目前,针对海口的报废车辆,车主应先到政务中央环保部门认定车辆是黄标车,然后到回收中央提交相应手续,回收公司可以代理前往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然后车主再去商务局报告报废手续,末了等待财政中央的直接拨款。

C

法律缺失落

未违法停放

不能擅自拖离

“我们屡次接到市民电话,要求挪移‘僵尸车’,但处理起来并不那么大略。
”采访中,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大队徐大队长见告,如果“僵尸车”停在道路上,比如马路、公共停车场等,因其占道妨碍通畅,在联系不到车主的条件下,交警部门可以安排拖车。
但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付手续完备,且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或路边停车位的车辆,并无停放时长的规定。
因此,交警部门不得擅自拖依法停放、且属于个人财产的“僵尸车”。

那么,什么是“僵尸车”?王悦见告,法律法规中并无明文规定。
一样平常情形下,达到报废年限,或者未达到报废年限却因各类缘故原由而长期霸占道路公共资源停放不动、无人利用又无人维修的车辆都被视为“僵尸车”。

在司法过程中,对付百姓要求挪移的“僵尸车”,近一半无法处理。
王悦向透露,“缘故原由有很多,紧张是在逼迫拖车时,缺少法律依据。

市民声音

停够一定年限

该当拖走报废

“僵尸车”的管理,有没有好的方法?对此,有海口市民建议,该当从立法角度规定“僵尸车”的回收处理事宜,例如将“僵尸车”界定一个停放韶光,如果停满一年以上,则授予司法部门权利,将“僵尸车”逼迫拖离,并进行逼迫报废。

还有市民建议,可将“僵尸车”的信息登录在案,实施黑名单制度。
如果“僵尸车”车主再登记新车,则由交警部门逼迫其先处理“僵尸车”,再予以新车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