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范例交通违法及事件案例如下:
核载6人实载19人 大胆司机被查处
9月6日11时40分许,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拓区大队执勤民警在海河路与千山北路路口开导交通时,创造一辆苏C38依维柯客车存在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拦停车辆。经核实,该车核载6人,实载19人,超员13人,存在严重超员行为。据驾驶人交代,车上的工人都是在附近工厂上班的职员,本以为这个韶光段不会有人查,就心存侥幸上路了。
随即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诲,责令将超员职员进行转运,并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惩罚。山东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们,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谢绝超员,安全文明出行。
三次酒醉驾不悔改,大胆司机又被罚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有人偏偏不长记性,再三犯同一个缺点。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落大队民警执勤过程中又碰着“老熟人”了,三次醉驾被查还不悔改,又由于酒驾被查了。
9月19日15时30分许,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落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检讨时,创造一辆二轮摩托车形迹可疑,随即将其拦停。经进一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5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创造该驾驶人分别于2019年6月和2023年7月因醉酒驾驶被惩罚过,这次系其第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诲,奉告其无证酒后驾驶车辆的危害,目前已将该驾驶人送至周村落看守所收押,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重办。
驾车发生事件闹事逃逸致人去世亡 终生禁驾还被刑罚
2023年12月3日16时50分许,王某波驾驶鲁Q5K7号轻型多用场货车,沿国道342线由西向东行驶至临沂市沂水县夏蔚镇过虎峪村落道路交叉路口时,与在路口停车后起步由西向北左转弯行驶的王某元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王某元当场去世亡、两车破坏的道路交通事件。事发后,王某波弃车逃逸。
经认定,王某波负事件紧张任务,涉嫌交通闹事罪。2024年7月23日,沂水县公民法院对王某波犯交通闹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临沂市交通警察支队对王某波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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