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4娃乘1辆共享电动车就在南昌街头拍下来了

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青山湖交警大队

接到一些网友举报

说有4位少年骑着一辆共享单车

在顺外路口行驶

他们骑行的姿势

让人替他们捏把汗

南昌市青山湖交警大队信息化警务中央

在接到网友举报后

立即对视频中的4名少年开展研判

通过人脸识别

迅速锁定了

这4名少年的身份信息

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青山湖交警大队信息化警务中央 龚安平:这4名少年一个坐在共享单车的龙头上,一个坐在共享单车的踏板上,一个坐在后座上,这个万一发生一点什么事情的话,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丢失,而且都没有戴安全头盔。

民警随即找到了这4名少年

经理解

这4名少年共骑乘一辆共享单车

纯粹是由于玩乐的生理

炫耀自己的车技

后果却是非常严重的

民警随即对

4位少年骑行的行为

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诲

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青山湖交警大队信息化警务中央 龚安平:第一、非机动车只能搭乘12岁以下的小朋友;第二、骑行非机动车一定要安全戴头盔;第三、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闯红灯,不能逆行;考虑到你们4个人都没有满16岁;这次以批评教诲为主;希望你们确实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随后4名少年也表示

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缺点

担保往后不会再犯

民警也提醒4位孩子的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任务,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诲。
家长也表示今后一定更加把稳,不断提升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意外发生。

法律链接

《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