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1日7时许,自贡出租车驾驶员周兵驾车行驶至汇东新区喷鼻香逸美地往蓝鹰美庐临时红绿灯路口时,试图超越同向行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但未成功。周兵认为,超车不堪利是前方的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刘成故意针对,阻挡了其超车路线。
为了发泄心中不满,当车行驶至蓝鹰美庐路段时,周兵选择溘然加速,从刘成右侧超车,然后强行并入刘成行驶的车道内,在快速踩了一下刹车后又加速驶离。正是在这次故意别车的过程中,周兵所驾出租车将刘成及其所驾摩托车擦倒在地,致刘成受伤。经医院诊断,事件造成刘成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右侧颞骨骨折、颅底骨折、重型颅脑损伤等伤情。经鉴定,刘成的伤情属轻伤一级。
公诉机关先容,这次事件系周兵故意别车所致,其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侵害,故,审查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后经当地法院主持调度,周兵与刘成达成8万元赔偿协议,周兵得到刘成包涵。日前,当地公民法院依法作出讯断,判周兵犯故意侵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吴明远 李平 成都商报丨袁伟
编辑丨江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