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19时30分许,大足区一辆实行任务的消防车,警灯闪烁行驶在大足城区道路上。见此,沿途车辆纷纭避让。当该消防车行驶到大足区棠凤路城南低级中学路段时,遭到前方一辆玄色小轿车的阻碍。
警方供应的视频显示,玄色小驾车当时霸占着左侧快速车道,压制了消防车的行驶速率,消防车右侧车道陆续有其他两轮车、电动车等行驶,不适宜高速行驶。实行任务的消防队员急速利用喊话器连声警示,示意玄色小轿车让行,但该车无动于衷,仍旧在前方稳步前行。
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说,无奈之下,消防车驾驶员末了只能强行超车。支队得知该情形后,值班民警立即进行核实,并将该私家车驾驶员代某传唤至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惩罚。
警方提醒,故意不避让消防车、警车,阻碍其实行紧急任务的,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造成了严重后果,根据《治安管理惩罚法》将会被处五日以上旬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