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林女士在慈溪一家汽车4S店共花34万余元购置一辆奥迪牌轿车。购车后,车辆在4S店的保养和维修记录均正常。2013年8月24日,林女士将该车停放在停车场,这辆买来才不过3年的轿车溘然动怒燃烧。
同年8月30日,当地消防部门作出失火事件大略单纯调查认定书:起火点为奥迪车车头,动怒缘故原由可打消遗留火种和外来火源引发失火的可能性,但不用除电气线路故障和自燃引发失火的可能性。
事件发生后,林女士和4S店多次协商,但始终没有一个结果。2015年,车主林女士因产品任务轇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4S店赔偿其车辆丢失。
经4S店申请,法院委托浙江省方正校准有限公司鉴定涉案车辆动怒缘故原由以及动怒缘故原由与轿车质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浙江省方正校准有限公司随后出具鉴定报告:根据对车辆的勘察情形剖析,起火点在车头前端;由于起火点位置烧毁严重且残留物因多次搬运丢失严重,已无法确认动怒缘故原由。
其余,经林女士申请,由宁波某鉴定评估公司评估车辆丢失代价。经评估,林女士的奥迪车事发时的市场代价与自燃后目前残余代价之差为18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本案案由是产品任务轇轕还是产品质量轇轕、无法确认动怒缘故原由是否由林女士造成、涉案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及与失火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4S店认为,首先,本案并未造成汽车以外的人身及财产丢失,以是应定为产品质量轇轕。其次,由于林女士曾多次将涉案车辆移往不同地区,以是应对零部件丢失而无法确认动怒缘故原由承担任务。至于第3点,4S店并没能供应相应证据证明涉案车辆并不存在毛病。而车主林女士则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在事发后已履行了相应的责任。
2016年7月,慈溪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S店赔偿林女士经济丢失18万余元,并包袱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鉴定费、评估费等。但4S店对该结果不满,随即向宁波市中级公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悉,宁波市中级公民法院作出了坚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林女士也终极拿到了期待已久的赔偿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