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网1月25日讯(通讯员 庞成功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禄口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
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神舟路与坤宁路路口,因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在路口右侧超车,导致自己骑电动自行车急刹避让跌倒受伤。

视频小轿车超车时殃及旁车车主摔倒虽未接触仍被判担主责

图为电动车车主跌倒的现场

接到报警后,该中队立即指派警力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创造了电动车驾驶人康某。
经讯问事发情形后民警得知,事发时,康某骑电动自行车沿神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坤宁路路口时,因同向一辆白色轿车向右变道,造成康某骑电动自行车急刹避让跌倒。
民警创造,这是两车未打仗而引发的交通事件。

随后,民警展开调查,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迅速确认了涉案车辆及驾驶人刘某
民警在与刘某的发言中理解到,刘某并未创造事发时自己右侧超车,会影响非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
直到看到监控画面后,刘某表示自己右侧超车的行为十分危险,非常后悔做出这样的行为。

经交警认定,刘某借用右侧非机动车道超车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负这次事件的紧张任务,并对其右侧超车行为做出教诲与惩罚;康某骑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未做到减速慢行、仔细不雅观察,负这次事件的次要任务。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超车前一定要确认周围的情形,提前开启转向灯,在确认安全的情形下从车辆左侧超车,切勿右侧超车。

校正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