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了两则关于作废小客车指标的通知布告。根据通知布告,吴某某、傅某某等人由于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规定,买卖、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关照书,被列为违规行为当事人,干系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出小客车指标申请。因案涉小客车指标确认关照书已被利用并完成了车辆登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依法撤销了案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
本市施行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小客车指标须通过普通指标摇号、个人新能源轮候、家庭新能源积分排序或申请更新的办法得到。《<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履行细则(2020年修订)》中明确,小客车指标确认关照书仅限指标所有人利用,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关照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利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干系行为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违规买卖、出租承租、出借借用“京牌”可能导致车辆财产丢失、指标作废等风险。首先,签订的小客车指标租售条约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其次,自己出钱买车但利用他人指标并将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可能面临车辆财产被私自出售、抵押的风险;如果登记的车主存在债务轇轕被法院逼迫实行,车辆可能被查封、拍卖;指标租售行为经公安、法律机关查实后,车辆将被撤销登记,不得上路行驶或转让。对付小客车指标持有人来说,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车辆由他人长期利用,发生交通事件后可能面临承担事件任务的风险,同时指标租售行为一经查实,小客车指标将被作废。
近年来, 本市持续开展小客车指标租售问题管理,作废小客车指标并对干系行为人的指标申请资格予以限定。市交通委提醒广大市民,以任何形式买卖、出租承租、出借借用小客车指标的行为均涉嫌违规,不抱侥幸生理,切勿轻信不法中介的干系宣扬或承诺,以免遭受财产丢失、面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