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从村落村落通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231省道往北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吕某驾驶的小型驾车相撞,造成三轮车驾驶人谷某头部受伤,肋骨骨折,目前正在重症监护室接管治疗,吕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亦损毁严重。
谷某由于驾驶电动三轮车未戴安全头盔,发生事件时三轮车被撞翻导致头部着地受伤严重,至今仍晕厥不醒。谷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左转弯时不雅观察不足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畅,是造成事件的紧张缘故原由,小轿车驾驶员为保持安全车速未采纳有效制动方法是事件的发生的次要缘故原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骑行电动两轮或者三轮车的时候佩戴头盔可以敌人部进行有效的保护,关键时候安全头盔能保命,千万别由于怕麻烦或影响都雅而丧失落这个生命防护樊篱。头部是人体最薄弱也是最随意马虎受到致命侵害的部位。若不做好安全防护亏损的只会是自己,该起事件中如果谷某能够有效佩戴头盔,就不会造成头部受伤,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来源台儿庄交警
任务编辑:于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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