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1006字,阅读约需2.5分钟

越野车追逐藏羚羊有时刻蠢也是一种坏

据宣布,10月6日,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两辆白色越野车追逐、辗轧藏羚羊,致使数只藏羚羊受伤、去世亡。
对此,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回应称,事宜发生在5日下午的保护区内,并未造成藏羚羊受伤或去世亡,已对涉事司机进行了处理,但详细情形不便透露。
(更多新闻,请关注新京报微信公号:bjnews_xjb)

▲微博爆料截图

据越野车司机事后阐明,看到藏羚羊群出于好奇便将车辆驶离公路进入保护区,以便更近间隔不雅观察。

从事情职员的回应来看,此前网传的“越野车追逐、碾轧藏羚羊,致使数只藏羚羊受伤、去世亡”说法,显然并不属实。
而从越野车司机事后的阐明来看,当时的追逐行为,恐怕也并非故意“碾轧侵害”藏羚羊。

▲不少大V都关注此事。

但即便如此,上述行为仍是不可体谅的。
由于纵然只是出于“好奇心”,这种做法仍是十分危险的。
不仅可能威胁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藏羚羊的生命安全,而且就算“并未造成藏羚羊受伤或去世亡”,事实上也会对藏羚羊原来自然和谐的生存状态造成惊扰,乃至构成某种“动物福利”意义上的虐待。
(更多新闻,请关注新京报微信公号:bjnews_xjb)

由于,众所周知,被誉为“高原精灵”的藏羚羊,虽然在高寒缺氧高原环境下,具有十分顽强的生存能力,但与此同时,藏羚羊又是一种天性非常胆小、非常害怕惊扰的动物。
仅仅为了知足“好奇心”,两辆越野车便在高原上开足马力猖獗追逐藏羚羊,将会对这些“高原精灵”带来若何的惊扰,可想而知。

▲微博截图

而站在动物福利角度,将这种惊扰和创伤,称之为“动物虐待”,也并不为过。
而我国最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已明确,“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就此而言,上述“越野车追逐藏羚羊”事宜,纵然“并未造成藏羚羊受伤或去世亡”,实际上也同样可能涉嫌违法。

通过这次事宜,我们该当充分意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实在不但是在肉体上不侵害像藏羚羊这样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同样也包括在动物福利层面不打扰这些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

▲“安然拉萨”微博截图

当然,干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同样也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有效预防、进而减少避免这种可能严重危害野生动物福利征象的发生。

此外,干系的法律制度也须要进一步完善,如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虽然规定“不得虐待野生动物”,但仅限于“人工繁育”过程中,而且也没有相应配套的惩罚条款。

文/张贵峰 编辑 仲鸣

值班编辑:一鸣

(更多新闻,请关注新京报微信公号:bjnews_xjb)

本文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利用

欢迎朋友圈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