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 5 月 24 日上午,在北京市延庆郊野的一个湖泊,几位渔民在捕鱼作业时遭遇了一场惊悚的意外。他们的渔网捞起的,竟是一辆在湖水中浸泡已久的赤色轿车,而车内,竟然“坐”着一具白骨化且无头的尸体。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抵达现场展开勘查。这辆轿车是夏利牌,车牌号已难以辨认。车内遗留有三件小孩的衣裤、一部手机、一个女士包包,还有一本夹在驾驶座靠背兜里的驾驶证。女士包内没有能明确尸体身份的证件,且没有被翻动的迹象。
经由尸检,结果显示去世者为女性,去世亡韶光约在五年前的冬季。经由一番困难的调查,警方终极确认去世者是北京本地人王佳丽,出生于 1963 年,生前为北京某公司的职员,她有一个关系亲密的哥哥。
1997 年,王佳丽与前夫张师长西席协议离婚,儿子归她抚养。1995 年,王佳丽送儿子去上拍浮课期间,结识了儿子的拍浮教练丛欣,两人逐渐产生感情。1999 年,丛欣离婚后与王佳丽正式走到一起,两人时常结伴游山玩水。
1999 年圣诞节前夕,王佳丽放工后开着赤色夏利车与一位女同事去超市采购了零食、水果和饮料。同事预测她是去约会,王佳丽只说和朋友去远足要保密,这个朋友便是丛欣。丛欣答应王佳丽圣诞节陪她去湖上远足看野鸭。然而,1999 年元旦后,王佳丽的哥哥前往派出所报案称王佳丽溘然失落踪。
在确定去世者身份后,警方打消了劫财劫色杀人的可能,认定这是一起凶杀案。通过对王佳丽身边关系亲近的异性逐一排查,犯罪嫌疑人终极锁定为丛欣。
原来,1999 年圣诞节至元旦节
前的某天,丛欣与王佳丽驾车到湖上远足。王佳丽想看湖面上的鸭子,因车距鸭子较远,她下车走到湖面,以为冰面稳固后哀求丛欣开车带她到湖面。但当车刚到湖中央,冰面不堪重负分裂,车辆坠入冰窟,王佳丽瞬间被冷水呛到。丛欣作为拍浮教练虽自己游出了冰窟,但当时气温靠近零下 10 摄氏度,他极度恐怖,既未下水救人也未报警,致使王佳丽随车沉入湖底。王佳丽的头颅掉落是因低温所致,且尸体下坠时的重力使其位置移到后排座位。
终极,丛欣因过失落致人去世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王佳丽家属 26 万元公民币。然而,丛欣的口供存在模糊之处,且当时有效证据大多缺失落,案件的部分原形或许永久被湖水所粉饰。这起案件令人咬牙切齿,它提醒着人们在面对意外时要年夜胆承担任务,切勿因胆怯而躲避。同时,也让人们看到了情绪纠葛可能引发的悲惨结局,警示人们需精确对待感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