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就在前两天,龙岩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上杭站执勤,一辆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因未粘贴任何考验合格标志被拦下检讨。经查,该车行驶证上考验有效期只到2008年9月30日,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6年9月28日。这么一算,该车于2006年9月28日初次登记后,未再进行过考验。
驾驶员林某说,他的车辆是2006年在广州购得,2008年将车开回上杭才溪老家利用,但因其常年在广州上班,平时险些不开,只有逢年过节回老家时期代步。由于车辆外不雅观较新、车况良好,以是他并没有关心考验的事。
当民警奉告林师长西席,他要面临如下惩罚:车辆逼迫报废加吊销驾驶证加1500元,听到这个后,林师长西席一脸茫然。原来,按法律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考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考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考验合格标志的应该逼迫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