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扣除金额的确认——57号文
总原则为丢失的净额。换个角度说便是对付在丢失确认过程中可收回的部分不得确认丢失。包括:
(1)现金短缺、固定资产和存货盘亏、毁损、报废和被盗时任务人的赔偿额或保险公司的赔款;
(2)应收、预支账款和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特殊解释:
(1)存款丢失中强调企业将货币资金存入法定具有接管存款职能的机构而 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以作为丢失扣除;
(2)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缘故原由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丢失一起在打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已经扣除的资产丢失,在往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该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4)境内、境外业务机构发生的资产丢失应分开核算,对境外业务机构由于发生资产丢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打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小案例:
A公司2022年购入甲商品一批,2023年12月履行财产清查,财产盘亏形成非正常丢失账面本钱26万元,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3.38万元,哀求任务人赔偿1万元。上述丢失司帐上已计入2023年的“管理用度”科目。
税务处理:
步骤1:打算2023年司帐计入损益的存货丢失金额
(1)账面代价26万元
(2)扣除任务人赔偿金额1万元,加上丢失存货转出的进项税额3.38万元, 即:2023年司帐计入损益的存货丢失金额28.38万元。
步骤2:打算按税法规定许可税前扣除的丢失金额
(1)账面本钱=26万元
(2)加丢失存货转出的进项税额3.38万元,即丢失存货的计税根本29.38万元
(3)任务人赔偿金额1万元不许可税前扣除
(4)2018年按税法规定许可税前扣除的丢失金额=29.38-1=28.38万元
【要点二】资产丢失税前扣除办法和扣除年度的确认——25号公告
1.扣除办法——报告扣除
2.扣除年度
(1) 实际资产丢失应该在实际发生且司帐上已作丢失处理的年度报告扣除。这类丢失带有财产转让和处置的性子,必须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
(2)法定资产丢失应该在司帐上已作丢失处理的年度报告扣除。
属于实际资产丢失,准予追补至该项丢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样平常不得超过五年。
属于法定资产丢失,应在报告年度扣除。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丢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敷抵扣的,向往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丢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丢失后涌现亏损的,应先调度资产丢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填补亏损的原则打算往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要点三】资产丢失的确认——25号公告
货币资产丢失确认的重点:
应收及预支款项坏账丢失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公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应收及预支款项坏账丢失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公民法院的讯断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实行的法律文书。
企业过时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司帐上已作为丢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丢失,但应解释情形。
企业过时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司帐上已经作为丢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丢失。
债权性投资丢失确认的重点:
债务人或包管人依法被发布破产、关闭、被终结或撤销、被吊销业务执照、失落踪或者去世亡等,应出具资产了债证明或者遗产了债证明。无法出具的,且上述事变超过三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余额在三百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包管人破产、关闭、终结证明、撤销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或查询证明以及追索记录等
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或仲裁的,经公民法院对债务人和包管人逼迫实行,债务人和包管人均无资产可实行,公民法院裁定闭幕或终止(中止)实行的,应出具公民法院裁定文书。
债务人和包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后被驳回起诉的、公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的,或经仲裁机构裁决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任务,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应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证明,或仲裁机构裁决免除债务人任务的文书。
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丢失在税前扣除:
(1)债务人或者包管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定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3)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4)企业未向债务人和包管人追偿的债权;
(5)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要点四】如何进行资产丢失税前扣除——15号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告扣除资产丢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报告表《资产丢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度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丢失干系资料,干系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该完全保存资产丢失干系资料,担保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案例解析
甲公司2023年发生以下资产丢失:
1. 按市场价格向子公司发卖利用中的小汽车,发生丢失1万元;
2. 固定资产盘亏损失落20万元;
3. 自然磨难导致的在建工程丢失;
4. 债务人乙公司破产后只能归还100万欠款的30%,丢失70万元。该笔丢失在2022年已计提坏账准备50万元。
在2023年所得税汇算时,以上资产丢失怎么在税前扣除?
问:扣除时是否须要到税务局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企业向税务机关报告扣除资产丢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报告表《资产丢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度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丢失干系资料。干系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以是,甲企业通过填写所得税汇算表单A105090《资产丢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度明细表》,将干系资产丢失在税前扣除。以前年度资产丢失扣除时,备案哀求提交的资料留存备查。
问:是否还要准备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丢失鉴证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变的公告》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告扣除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丢失,或向关联企业供应借款、包管而形成的债权丢失时,需留存备查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干系的证明材料不再留存。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紧张卖力人和财务卖力人签章证明有关丢失的书面申明和干系材料。”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告扣除特定丢失时,需留存备查专业技能鉴定见地(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不再留存。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紧张卖力人和财务卖力人签章证明有关丢失的书面申明。”
以是,甲公司向子公司发卖汽车发生丢失和资产盘亏金额如果属于重大的,不再须要再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规定的哀求准备中介机构的鉴证报告。
问:甲公司扣除资产丢失要留存备查的资料有哪些?
二、知识精讲:资产丢失的界定
(一)资产丢失的观点
《中华公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履行条例》
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丢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丢失,转让财产丢失,呆账丢失,坏账丢失,自然磨难等不可抗力成分造成的丢失以及其他丢失。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资产丢失税前扣除政策>的关照 》(财税[2009]57号)
一、本关照所称资产丢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丢失,包括现金丢失,存款丢失,坏账丢失,贷款丢失,股权投资丢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丢失,自然磨难等不可抗力成分造成的丢失以及其他丢失。
(二)资产丢失的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丢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掌握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干系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支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种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柄)性投资。
(三)资产丢失的分类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丢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解释并进行专项报告扣除。属于实际资产丢失,准予追补至该项丢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样平常不得超过五年。属于法定资产丢失,应在报告年度扣除。
(四)资产丢失的口径比较
资产丢失剖断的标准、资产丢失金额,均应以计税根本为准。由于计税根本不能直接从企业司帐账表中取得,实务中应重点关注企业资产司帐核算和税务核算的差异以及调度过程。例如,固定资产报废丢失,应按税务报告的年限和残值率,而非按照财务的年限和残值率确定。
三、知识精讲:资产丢失的报告管理
(一)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关于资产丢失报告资料报送的规定
企业的资产丢失报告,应区分为清单报告和专项报告,并按规定的程序和哀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后方能税前扣除。未经报告的丢失,不得税前扣除。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丢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告扣除资产丢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报告表《资产丢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度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丢失干系资料。干系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企业应该完全保存资产丢失干系资料,担保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规定适用韶光:2017年度及往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丢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有关资产丢失证据资料、司帐核算资料、纳税资料等干系资料报送的内容同时破除。
(三)总分机构报告办法
在中国境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丢失,应按
以下规定报告扣除:
⒈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丢失,除应按专项报告和清单报告的有关规定,各自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各分支机构同时还应上报总机构;
⒉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丢失,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报告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告;
⒊总机构将跨地区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丢失,由总机构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报告。
四、知识精讲:资产丢失的确认
(一)资产丢失确认证据
1、外部证据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法律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能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丢失干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紧张包括:
(一)法律机关的讯断或者裁定;
(二)公安机关的备案结案证明、回答;
(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了债文件;
(五)行政机关的公函;
(六)专业技能部门的鉴定报告;
(七)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八)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
(九)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脱险调查单、理赔打算单等保险单据;
(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据。
2、内部证据
特定事变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司帐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掌握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去世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任务的声明,紧张包括:
(一)有关司帐核算资料和原始凭据;
(二)资产盘点表;
(三)干系经济行为的业务条约;
(四)企业内部技能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
(五)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形解释;
(六)对任务人由于经营管理任务造成丢失的任务认定及赔偿情形解释;
(七)法定代表人、企业卖力人和企业财务卖力人对特定事变真实性承担法律任务的声明。
(二)资产丢失确认的证据材料及报告
1、货币性资产丢失的确认
企业货币资产丢失包括现金丢失、银行存款丢失和应收及预支款项丢失等。
现金丢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二)现金保管人对付短缺的解释及干系核准文件;
(三)对任务人由于管理任务造成丢失的任务认定及赔偿情形的解释;
(四)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法律机关出具的干系材料;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企业因金融机构清算而发生的存款类资产丢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企业存款类资产的原始凭据;
(二)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件;
(三)金融机构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形资料。
金融机构应清算而未清算超过三年的,企业可将该款项确认为资产丢失,但应有法院或破产清算管理人出具的未完成清算证明。
企业应收及预支款项坏账丢失应依据以下干系证据材料确认:
(一)干系事变条约、协议或解释;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公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公民法院的讯断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实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滞业务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业务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去世亡、失落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去世亡、失落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形解释;
(七)属于自然磨难、战役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形解释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企业过时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司帐上已作为丢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丢失,但应解释情形,并出具专项报告。
企业过时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司帐上已经作为丢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丢失,但应解释情形,并出具专项报告。
【案例一】:某电影院现金丢失
电影院值班经理杨某在2023年1月值夜班期间,擅自扣留业务款,据为己有,拒不上交公司财务部门。影院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法院审理查明,杨某共侵略业务款112万元,用于购买汽车、手机等奢侈品,法院追回部分商品,代价78万元,于2023年返还电影院。
一、确定丢失金额、丢失发生韶光,并进行司帐处理。
企业通过收银员与值班经理杨某之间的现金交卸单、现金日记账、账实差异等,确定被侵略的金额。本案例中确认被侵略金额为112万元。
假设本案例杨某没有能力赔偿,企业通过账册资料、公安机关报案记录确定丢失发生韶光为2023年度。通过法院返回财产清单确认丢失金额为34万元(112万元减去可追回部分78万)。
二、企业资产丢失留存备查资料。
(一)确定被侵略资金金额的资料:
①收银员与值班经理杨某之间的现金交卸单;②企业关于资产丢失的情形解释及司帐处理凭据;③法院的讯断书。
(二)确定丢失金额和丢失发生韶光的资料:
①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记录;②法院讯断书;③法院返回财产清单。
如果任务人杨某对电影院进行了赔偿,则应扣除赔偿金额后打算丢失金额;
纳税人还需供应赔偿金额、赔偿情形解释及干系证明材料
【案例二】:某公司房屋发卖应收账款丢失
甲企业2013年8月与乙企业签订发卖条约,乙企业取得某市某区8号院1号至4号住宅楼65套房屋的发卖权。在条约履行过程中,乙企业采纳部分履行条约、故意扣留售房款等手段,将搪塞甲企业的公民币金额1290万元造孽占用。2014年1月14日,乙企业向甲企业支付公民币120万元,别的1170万元房款一贯未付。甲企业诉至法院,2021年法院讯断乙企业法人代表犯有诱骗罪,没收个人财产并追缴欠款。但乙企业已无可实行财产,至2023年止未追回任何款项,且该单位已于2023年5月16日被吊销业务执照。2023年末甲企业将上述款项确认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结转了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进行了司帐处理。
剖析:法定资产丢失
一、确定这次应收账款丢失的详细金额、应收账款丢失产生的韶光,并进行司帐处
理。
确认丢失金额为1290-120=1170万元,确认丢失产生韶光为2023年度。
二、企业资产丢失留存备查资料。
(一)确定这次应收账款的详细金额、应收账款产生的韶光的资料:
①与乙企业签订的协议书;②甲企业收到乙企业120万元的司帐凭据及附件复印件;③法院讯断书;④乙企业被吊销业务执照的证明。
(二)确定企业已在司帐上作了丢失处理的资料:
①针对这次应收账款坏账丢失的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如董事会决议等;②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卖力人和企业财务卖力人对本次坏账丢失真实性承担法律任务的声明;③甲企业对该未收回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丢失的司帐核算资料、原始凭据息争释。
2、非货币资产丢失的确认
企业非货币资产丢失包括存货丢失、固定资产丢失、无形资产丢失、在建工程丢失、生产性生物资产丢失等。
存货盘亏损失落,为其盘亏金额扣除任务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本钱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有关任务认定、任务人赔偿解释和内部核批文件;
(三)存货盘点表;
(四)存货保管人对付盘亏的情形解释。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丢失,为其计税本钱扣除残值及任务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本钱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形解释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任务人赔偿的,应该有赔偿情形解释;
(四)该项丢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本钱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能鉴定见地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存货被盗丢失,为其计税本钱扣除保险理赔以及任务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本钱的确定依据;
(二)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三)涉及任务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形解释等。
固定资产盘亏、丢失丢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任务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企业内部有关任务认定和核销资料;
(二)固定资产盘点表;
(三)固定资产的计税根本干系资料;
(四)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形解释;
(五)丢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能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丢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任务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根本干系资料;
(二)企业内部有关任务认定和核销资料;
(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四)涉及任务赔偿的,应该有赔偿情形的解释;
(五)丢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磨难等不可抗力缘故原由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能鉴定见地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固定资产被盗丢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任务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固定资产计税根本干系资料;
(二)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备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三)涉及任务赔偿的,应有赔偿任务的认定及赔偿情形的解释等。
在建工程停建、报废丢失,为其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代价扣除残值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代价确定依据;
(二)工程项目停建缘故原由解释及干系材料;
(三)因质量缘故原由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磨难和意外事件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能鉴定见地和任务认定、赔偿情形的解释等。
工程物资发生丢失,可比照本办法存货丢失的规定确认。
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损失落,为其账面净值扣除任务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盘点表;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情形解释;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丢失金额较大的,企业应有专业技能鉴定见地和任务认定、赔偿情形的解释等。
因森林病虫害、疫情、去世亡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丢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任务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丢失情形解释;
(二)任务认定及其赔偿情形的解释;
(三)丢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能鉴定见地。
对被盗伐、被盗、丢失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丢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保险赔偿以及任务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被盗后,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或公安机关备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二)任务认定及其赔偿情形的解释。
企业由于未能定期赎回抵押资产,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代价的差额,可认定为资产丢失,按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抵押条约或协议书;
(二)拍卖或变卖证明、清单;
(三)司帐核算资料等其他干系证据材料。
被其他新技能所代替或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已经损失利用代价和转让代价,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丢失,应提交以下证据备案:
(一)司帐核算资料;
(二)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形解释;
(三)技能鉴定见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紧张卖力人和财务卖力人签章证明无形资产已无利用代价或转让代价的书面申明;
(四)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文件。
【案例三】:某机器加工厂存货毁损
2023年由于年久失落修,A公司仓库进水,部分购置的原材料受到雨水浸泡,达不到产品质量哀求,无法连续加工利用。该存货计税本钱12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5600元,变卖后收入为54000元。
剖析:实际资产丢失
一、确定存货丢失金额、丢失发生韶光,进行司帐处理。
存货丢失金额=存货丢失本钱+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残值收入120000+15600-54000=81600元,丢失发生韶光为2023年度。
二、企业资产丢失留存备查资料。
(一)确定丢失的存货计税根本的资料:
①专项解释企业采取的存货本钱打算方法(取得存货的方法、存货后续计量的方法及打算过程、存货毁损丢失的计税根本);②存货金额的打算方法和过程;③干系的存货入库及持有期间核算账页的复印件。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毁损、残值情形解释。企业应提交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形解释。
(三)确定存货丢失金额。
存货丢失金额=存货丢失本钱+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残值收入
(四)确定存货丢失的发生韶光,提交的资料应包括:存货丢失的司帐核算资料和原始凭据。
(五)如果公司丢失数额是否较大,应有专业技能鉴定见地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根据25号公告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该项丢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本钱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
【案例四】:某公司固定资产丢失
甲企业出售一台利用过的生产设备,原价为200 000元,取得韶光为2018年12月,估量利用年限10年,采取直线法折旧(与税法规定折旧方法和期限同等),无残值,2022年12月31日对该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为100 000元,计提减值准备20 000元(计提的减值准备已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报告时进行纳税调度)。于2023年12月按公允价格对外出售,取得价款30 000元(不含税)。
剖析:实际资产丢失
一、确认资产丢失金额、丢失发生韶光,进行司帐处理
(1)固定资产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83333.33
累计折旧 96666.6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0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339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00.00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丢失:
借:资产处置损益 53333.33
贷:固定资产清理 53333.33
司帐计提的折旧金额
=200000/104+(200000-200000/104-20000)/6=96666.67(元)
司帐确认的丢失
=30000-(200000-96666.67-20000)=-53333.33(元)
许可税前扣除的折旧额
=200000/105=100000(元)
税收确认丢失金额
=30000-(200000-100000)=-70000(元)
3、投资资产丢失的确认
第三十九条 企业投资丢失包括债权性投资丢失和股权(权柄)性投资丢失。
第四十条 企业债权投资丢失应依据投资的原始凭据、条约或协议、司帐核算资料等干系证据材料确认。下列情形债权投资丢失的,还应出具干系证据材料:
(一)债务人或包管人依法被发布破产、关闭、被终结或撤销、被吊销业务执照、失落踪或者去世亡等,应出具资产了债证明或者遗产了债证明。无法出具资产了债证明或者遗产了债证明,且上述事变超过三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在三百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包管人破产、关闭、终结证明、撤销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或查询证明以及追索记录等(包括法律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
(二)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磨难或意外事件,企业对其资产进行了债和对包管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应出具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磨难或意外事件证明、保险赔偿证明、资产了债证明等;
(三)债务人因承担法律任务,其资产不敷归还所告贷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的,应出具法院裁定证明和资产了债证明;
(四)债务人和包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或仲裁的,经公民法院对债务人和包管人逼迫实行,债务人和包管人均无资产可实行,公民法院裁定闭幕或终止(中止)实行的,应出具公民法院裁定文书;
(五)债务人和包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后被驳回起诉的、公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的,或经仲裁机构裁决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任务,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应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证明,或仲裁机构裁决免除债务人任务的文书;
(六)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应供应国务院批准文件或经国务院赞许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
第四十一条 企业股权投资丢失应依据以下干系证据材料确认:
(一)股权投资计税根本证明材料;
(二)被投资企业破产公告、破产了债文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被投资单位业务执照文件;
(四)政府有关部门对被投资单位的行政处理决定文件;
(五)被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停滞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证明文件;
(六)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成交及入账材料;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紧张卖力人和财务卖力人签章证明有关投资(权柄)性丢失的书面申明;
(八)司帐核算资料等其他干系证据材料。
第四十二条 被投资企业依法发布破产、关闭、终结或撤销、吊销业务执照、停滞生产经营活动、失落踪等,应出具资产了债证明或者遗产了债证明。
上述事变超过三年以上且未能完成清算的,应出具被投资企业破产、关闭、终结或撤销、吊销等的证明以及不能清算的缘故原由解释。
第四十三条 企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或委托其他经营机构进行理财,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或理财款项,按照本办法第六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 企业对外供应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包管,因被包管人不能定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任务,经追索,被包管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收款项丢失进行处理。
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包管是指企业对外供应的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发卖等生产经营活动干系的包管。
第四十五条 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丢失,或向关联企业供应借款、包管而形成的债权丢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解释,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干系的证明材料。
第四十六条 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丢失在税前扣除:
(一)债务人或者包管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定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三)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四)企业未向债务人和包管人追偿的债权;
(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六)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案例五】:某公司债券投资丢失
2022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4000万元(含交易用度)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入A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面值5000万元,票面利率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利息,本金末了一次偿还。甲公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实际利率10%。2023年8月31日,A公司依法发布破产,破产清算后甲公司收回银行存款500万元,不考虑其他成分。
一、确定投资丢失金额、丢失发生韶光,进行司帐处理。
(1)2022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钱 5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40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度 10 000 000
(2)2022年12月31日,收到本年利息
借:应收利息 2 36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度 1 640 000
贷:投资收益 4 000 000
借:银行存款 2 360 000
贷:应收利息 2 360 000
(3)2023年8月31日,A公司破产,估量本息无法收回
借:资产减值丢失 41 64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1 640 000
(4)A公司破产清算,甲公司取得银行存款500万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1 640 000
银行存款 5 00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40 000 000
资产减值丢失 6 640 000
丢失的账面金额=4164-664=3500(万元)
丢失税收金额=4000-500=3500(万元)
二、企业资产丢失留存备查资料。
1、确定债券投资的计税根本
提交的资料应包括:①购买债券的记录;②甲公司债权投资司帐核算资料及原始凭据,包括只有至到期投资的明细账、司帐凭据、原始凭据的复印件及后续计量资料;
2、确定A公司已经破产清算及收回银行存款提交的资料应包括:①A公司注销工商登记证明;②A公司清算小组的清算报告;③收回500万元银行流水。
3、确定甲公司投资丢失的发生韶光,且司帐上确认投资丢失提交的资料应包括:①甲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紧张卖力人和财务卖力人签章的投资丢失的书面申明;②甲公司确认投资丢失的司帐核算资料。
4、其他资产丢失的确认
(1) 企业将不同类别的资产捆绑(打包),以拍卖、询价、竞争性会谈、招标等市场办法出售,其出售价格低于计税本钱的差额,可以作为资产丢失并准予在税前报告扣除,但应出具资产处置方案、各种资产作价依据、出售过程的情形解释、出售条约或协议、成交及入账证明、资产计税根本等确定依据。
(2) 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因内部掌握制度不健全而涌现操作不当、不规范或因业务创新但政策不明确、不配套等缘故原由形成的资产丢失,应由企业承担的金额,可以作为资产丢失并准予在税前报告扣除,但应出具丢失缘故原由证明材料或业务监管部门定性证明、丢失专项解释。
(3) 企业因刑事案件缘故原由形成的丢失,应由企业承担的金额,或经公安机关备案侦查两年以上仍未追回的金额,可以作为资产丢失并准予在税前报告扣除,但应出具公安机关、公民审查院的备案侦查情形或人民法院的讯断书等丢失缘故原由证明材料。
五、知识精讲:分外事变的处理
(一)追补以前资产丢失扣除规定:
1.因追补造成多缴的处理: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丢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敷抵扣的,向往后年度递延抵扣。
2.因追补造成亏损的处理:企业实际资产丢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丢失后涌现亏损的,应先调度资产丢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填补亏损的原则打算往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二)兜底性规定:
没有涉及以上的资产丢失事变,只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在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报告扣除。详细内容见附件《企业资产丢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丢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
企业对外进行权柄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丢失,在经确认的丢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丢失在打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丢失,按照该规定,准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输电线路部分报废丢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30号):
⒈电网企业对原有输电线路进行改造,部分铁塔和线路拆除报废,形成部分固定资产丢失,可以按照有关税收规定作为企业固定资产丢失许可税前扣除。
⒉上述部分固定资产丢失,应按照该固定资产的总计税价格,打算每基铁塔和每公里线路的计税价格后,根据报废的铁塔数量和线路长度以及已计提折旧情形确定。
⒊上述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个中部分能够重新利用的,应合理打算价格,冲减当年度固定资产丢失。
⒋该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度没有处理的事变,按照该公告规定实行。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丢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
⒈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散失落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成分形成的丢失,为存货正常丢失,准予按司帐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数据以清单的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报告,同时出具丢失情形剖析报告。
⒉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风、火、雷、震等自然磨难,仓储、运输失落事,重大案件等非正常成分形成的丢失,为存货非正常丢失,应该以专项报告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报告。
⒊存货单笔(单项)丢失超过500万元的,无论何种成分形成的,均应以专项报告办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报告。
⒋该公告适用于2013年度及往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报告。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丢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
⒈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应依据向借款人和包管人的有关原始追索记录(包括法律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之一,并由包办人和卖力人共同签章确认),打算确认丢失进行税前扣除。
⒉单户贷款余额超过3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应依据有关原始追索记录(应该包括法律追索记录,并由包办人和卖力人共同签章确认),打算确认丢失进行税前扣除。
⒊单户贷款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丢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关规定打算确认丢失进行税前扣除。
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的分类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丢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关照(财税〔2015〕3号)规定实行。该公告适用2014年度及往后年度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丢失的税前扣除。
六、干系政策
1.《中华公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韶光2008年1月1日
2.《中华公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履行条例》 实行韶光2008年1月1日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资产丢失税前扣除政策>的关照 》(财税[2009]57号)实行韶光2008年1月1日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丢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实行韶光2011年1月1日 部分失落效韶光2014年3月17日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丢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适用于2017年度及往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丢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实行韶光2010年1月1日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输电线路部分报废丢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30号 实行韶光2011年1月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转自:麒麟扒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