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北京市公安局丰台交通支队民警正在设卡夜查,途经车辆都在排着队期待检讨,一辆白色SUV在快要到检讨点时,溘然向右转弯就跑。

北京1名司机第4次因醉酒驾车被查

令白色SUV没想到的是,自己一把轮拐进了去世胡同,被民警堵了个正着。

这名男子姓康,康某声称自己只喝了一口,但当民警打开车门时,车厢里涌出一股浓重的酒味,康某也是全身酒气,说话暗昧不清,醉意明显。
随后,康某被带回交通队接管进一步调查。

经抽血检测,康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9毫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康某被移送丰台区审查院审查起诉。

这已是康某第四次因醉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接管过三次惩罚,竟然不知悔改,康某的做法的确有些让人不可理解。
而康某却说,他以为自己不会这么点背,每次都能被逮者,在侥幸生理的使令下,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蹈覆辙。

据审查官先容,自2011年《刑法改动案(八)》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规定为危险驾驶罪以来,醉驾入刑的管理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实效。
虽然在2023年12月13日,“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见地》中,对醉驾入刑标准进行了相应的修正,但根据案件的详细情节,对付醉驾在高速公路上驾驶、五年内因醉酒驾驶被惩罚、躲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讨等多种环境仍应从重处理。

晚上8点多,在北京市丰台南路一个丁字路口,一辆银色小轿车溘然加速径直撞向路侧的旗子暗记灯灯杆上。
几分钟后,驾驶员下车查看车辆情形后,随后坐进了车辆副驾驶的位置。

开车的是曹某,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坐在副驾驶的曹某显得很紧张,一贯强调是朋友撞的车。
然而,这持续串略显慌乱的辩白,很快便引起了在场民警的警觉。

撞车后,曹某与朋友商量着互换座位,试图让朋友替他顶包,以此躲避任务。
然而,这种自以为是的“小聪明”,非但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反而成为了加重其罪过的导火索。

被告人曹某造成交通事件并负事件全部任务,且存在躲避公安机关依法检讨的环境。
终极,法院以曹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惩罚金公民币五千元。

:郭晶

来源: 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