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调查创造,当天驾驶员张某驾车沿竹山路由北往南正常直行,至横岭新寓门口时,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溘然左转弯行驶至张某车前,张某避让不及将自行车撞倒,骑车人王某倒地受伤。
交警调查后认为,该起事件中王某在路口碰着直行车辆时抢行,且横穿机动车道时没有下车实行,以是承担事件任务。
而在汤山圣汤大道上,一辆电动自行车行至路口时溘然左转横穿马路,正常行驶的面包车刹车不及撞了上去,导致骑车人腿部擦伤。
交警认定骑车人要担责后,对方还通过12345反响交警处理不公,直至被奉告“违法必担责”后,骑车人才接管了这一处理结果。

灵巧车必须让非灵巧车先行交警谁弱谁有理行不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畅的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掌握的交叉路口,应该按照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畅。
交警再次提醒,交通事件剖断任务的原则从来都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违法必担责”。

校正 王菲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