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物业叫到印江山售楼部交维修基金,和签订车位条约,且维修基金是按平方收费,我查了下资料,维修基金不应该是按发卖金额来收费吗,还有购房的维修基金不是在政务大厅缴费吗?
合江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就网友问政问题进行了回答。
根据合江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关于调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关照(合建发〔2022〕26号)第一项第二条规定:“本关照实行之前已取得地皮开拓培植并办理了首期商品房预售容许证的项目,仍按原标准实行,即县城建成区符阳街道、临港街道按照多层住宅30元/㎡、高层住宅40元/ ㎡、非住宅(含产权车位、商业)40元/㎡;其他镇街多层住宅20元/㎡、高层住宅40元/㎡、非住宅(含产权车位、商业)30元/㎡交存首期维修资金”。
阳光·壹号院位于县城建成区,属于高层建筑,2018年办理了首期商品房预售容许证,并于2022年4月29号完成产权车位的验罢手续,维修资金交存应参照原标准实行,即产权车位按照非住宅(含产权车位、商业)40元/㎡的标准收取首期维修资金。第三项第二条规定:“鼓励开拓培植单位在办理预售容许时,先行垫交预售面积维修资金,商品房出售时,开拓培植单位垫交的维修资金转由购房人承担”。通过核查银行流水记录和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信息,阳光·壹号院的产权车位面积为23261.67㎡,应缴存930,466.80元,房开公司于2022年3月16号垫交930,466.80元,在出售产权车位时,开拓培植单位可向购房人收取垫交的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