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手机便收到一条来自于“宁波交警”的信息,奉告其“鉴于该车近六个月内在本市无交通违法记录,本次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理,不予罚款、记分”。
洪师长西席很是意外。

宁波交警明确了这种情况不罚款不记分

据理解,自2021年5月1日起,宁波交警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出“首违警告”的司法方法。

要把稳的是,此项方法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且需近六个月内在宁波市范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发生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隧道等重点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除外)。

符合以上条件的驾驶员,发生以下八种类型范围内的轻微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不予惩罚,给予首次警告:

①通过路口遇停滞旗子暗记时,停在停滞线、路口以内的;②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利用安全带的;③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畅的;④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畅的;⑤机动车违反规定利用专用车道的;⑥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期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期待的;⑦不按规定利用灯光的;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交警部门提示,在推出上述方法的同时,将连续加大对酒驾毒驾、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公民群众出行安全。

来源:宁波甬上APP 王思勤 通讯员 陆明光 徐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