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3月12日期间,邛崃市公安局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件中扣留各种车辆1111辆(个中:各种汽车47辆、电动三轮四轮760辆、各种摩托车289辆、各种非机动车15辆)。

邛崃市公安局关于无主涉案灵巧车认领的通知书记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该批车辆作无主公告。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需携带干系证明材料到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认领,过时未认领的,邛崃市公安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2023年至2024年3月12日无主车辆报废处理清单.xls

邛崃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