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14时许,赞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辅警在滨河路附近查处交通违法时,创造驾驶人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驾驶的货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无证驾驶报废车太危险

经讯问,张某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报废车的违法事实招供不讳。
随后,民警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张某罚款2000元,并对其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逼迫报废。

​交警提醒: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危险又违法请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一定要把稳车辆年检情形定期年检避免因超期未年检造成车辆逼迫报废。

来源:赞皇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