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市容秩序和人居环境,规范道路交通环境和停车秩序,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肃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支配,决定对全县范围内“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将干系事宜公告如下:
全县范围内公共道路,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泊位,居民住宅小区、商城内部道路,公共绿地、闲置空地等公共区域。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停放、无人掩护和利用,存在车辆外不雅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无法行驶、号牌缺失落等多种环境的各种机动车、电瓶不雅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属于这次“僵尸车”清理整治工具及范围内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须在2024年9月15日前将干系车辆自行清理处置。对过时仍未自行清理的“僵尸车”,联合司法组在依法固定干系证据后,采纳逼迫方法进行托离,集中停放至指定地点。对拖移集中停放的“僵尸车”,将依法分类进行处理。属于拼装、报废车的予以逼迫报废;涉嫌走私、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法查明车辆所有人或过时无人前来认领的,按照程序依法进行处置。市民可通过拨打0313-5212319、5395504,对“僵尸车”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共同创造我县交通安全、停车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张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司法局
张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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