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5日1时45分许,一男子驾驶车辆号牌浙C91银色轿车沿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东向西行驶,行经事发地点时因操作不慎撞上了物华天宝环岛内的路界石,接到报警后,温州交警二大队四中队第一韶光赶赴现场。

浙江温州轿车车速过快四脚朝天火花四溅

民警赶到现场时看到车辆已经“四脚朝天”在地上,车内

安全气囊已经全部弹出,轿车受损较为严重,所幸驾驶员没有受伤。
经讯问理解,男子表示:“我在进入环岛时已经是黄灯,要沿环岛行驶的,可能下雨天的缘故原由,想刹车不敢踩去世,但是撞上路界石已经刹不住了,我都被吓去世了。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0mg/0ml,打消酒驾嫌疑。
后续经监控查看,创造银色轿车在进入环岛时已经是红灯,而且车速很快,直接撞上了路界石,车辆“火花四溅”,滑行数百米,所幸没有伤到群众,当时途经的群众纷纭过来帮忙,不一会驾驶员自己从驾驶室内爬了出来。
当事人的行为未确保安全,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终极交警剖断:驾驶员承担事件全部任务。

交警提醒:十次事件九次快,驾驶车辆上路行经路口时应该减速慢行,不要造成不必要的丢失。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通讯员:金孙斌